屠龙小队案│屠龙队长黄振强曾向联系「育龙」捐款帐户台湾人表达要「军火」

2024-05-06 10:42

已认罪的屠龙队长黄振强供称,曾向联系「育龙」捐款帐户的「台湾人」表示需要军火。
已认罪的屠龙队长黄振强供称,曾向联系「育龙」捐款帐户的「台湾人」表示需要军火。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续审,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第五天作供。曾有台湾人接触「育龙」捐款帐户,黄便向对方表达想要军火,另被告刘佩凝曾向捐款者指「佢哋想真屠龙,班仔真系预咗牺牲」。控方主问完毕,辩方展开盘问。

黄振强指「育龙」捐款主要由被告刘佩凝管理,当刘没空时便由他或屠龙小队成员林铭晧回覆讯息,3人均可登入控制「育龙」处理捐款的telegram帐户。

女被告刘佩凝(戴太阳镜)。何君健摄  ​
女被告刘佩凝(戴太阳镜)。何君健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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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联系捐款帐户「台湾人」称「想要军火」 

控方指出11月19日,有人联系「育龙」捐款帐户,有以下对话:「你好,我们是台湾人,会否需要面具、滤罐....可捐赠」,又问及会否需要其他「文具」,捐款帐户回应物资暂时足够,「比较想要军火」、「主要是钱和军火」,对方指「军火要送过去较难,要问问看」;又有人问「泰国个边可以买到军火?」,捐款帐户回答「运唔到过嚟」。黄确认以上对话均由他回覆对方。

要求对方「引荐」有钱人 称随时可「杀狗」

控方续展示捐款帐户的回覆:「你识有钱嘅人可引荐一下...我哋随时都可以杀狗,而家系筹备紧安家费同后路」、「真手足冇人帮」,黄振强表示不知道回答出自何人 ;至于「佢哋想真屠龙,班仔真系预咗牺牲」、「目标系500万,而家得30,但听日就屠龙喇,30万边够班仔走呀」,黄指前者是刘佩凝回应,后者是刘佩凝或林铭晧回覆。

就入数纪录,黄振强称转帐至刘佩凝户口捐款由刘「埋数」,并过数予黄;转帐到泰国户口的捐款则自己直接跟进。

辩方称黄振强擅改队名「屠龙」

辩方开始盘问,张俊富代表大律师李国辅指「荃湾示威群组」成员因经常被警方速龙所追赶,而改名为「逃龙小队」,是黄振强自行决定要改用「屠」字,黄称当时是有共识下命为「屠龙小队」。辩方另指黄振强没有与队员商量,便自行出席首次《立场》专访,黄称不记得,但确认张俊富没有参与2次《立场》访问。

黄承认将筹集资金用于食饭搭车买衫 

辩方问到黄振强有否私下使用屠龙小队集得的资金,黄承认有,会用于「食饭搭车...买衫」,而他曾拿出5万积蓄购买队内物资,故成员对由他统筹资金一事都没有异议。

不记得偕队友澳门「散心」期间赌输钱向张俊富相借

辩方问及11月初由黄振强筹划的屠龙小队「散心」澳门旅行,黄指当时仅「饮饮食食」,辩方表示实为黄有到赌场赌钱,输光后问张俊富借钱,黄称「唔记得」,辩方又问「锺意赌波?」,黄回覆「有赌过,无话锺唔锺意」。

以筹获资金投注29.7万赌波并输钱 称是「舒压方式」

辩方其后展示黄振强「赌波」的马会投注纪录,2019年11月1日至12月9日投注金额约29万7千,黄同意是以屠龙小队筹得的资金作赌注, 并输了钱,但不同意辩方所指是「私吞自用」,辩方质疑黄胡乱用钱,遂虚报汽油弹金额要千元,黄不同意是「乱用」钱, 「(赌博)当然系唔好嘅方式,但当时觉得系一种舒压嘅方式 」,而汽油弹的确价钱昂贵,黄表示非故意不提到用资金赌钱,「多谢你帮我记返起我有唔好既行为」。

称受警方「一定程度武力对待」下交出手机密码

辩方问是否警员「打过你、吓过你、氹过你」交出2部手机密码,黄振强思考良久并一度要求辩方重覆问题,随后回答「唔同意因打吓氹先俾手机密码」。至于录影会面,黄指当时状态不太理想,辩方追问是否遭警员「打吓氹」才进行录影会面,黄向法官张慧玲表示担心证供会影响在警察投诉科成立的档案,张官决定休庭让黄向其代表律师索取意见。

休庭后,黄回答当时是因警方施以「一定程度嘅武力对待」而交出手机密码,包括用警棍打向其身体、手掌拍打其脸部,「应该有十下八下」,但只是当时「觉得被人打」,确实是否遭殴打要交由警察投诉科专业判断。

怕受吴智鸿牵连 藉口受伤推见面

辩方引述黄振强的录影会面,当中提到同谋者吴智鸿叫他试枪,黄指自己只是「一直拖住话好...我唔想掂... 就话身体受伤唔想去」,当吴智鸿称「我枪手想同你倾下」,黄在录影会面指「我个刻好惊...一直讲枪械...表面话好正...想拎下资助金...惊佢牵连到我...有啲担惊受怕...冇谂过佢今次真系嚟真 」,辩方质疑与主问证供不同。黄解释当时是说事实,但被拘捕后没休息过便录影,难免记忆错乱。

黄称对吴智鸿投其所好 「佢可能俾到百几万我哋」

黄振强又曾向吴智鸿表示「谂谂下想拎支眼镜仔」,黄于录影会面中说「想扮投其所好,嗰日开会讲过嗰边有百零万,想氹佢咁样」、「话我杀咗警察,著草去台湾,佢可能俾到百几万我哋」,黄于辩方盘问下称不确定有谈过百多万。

称无意图使用枪和炸弹 犯案纯为面子和贪钱

根据2023年7月26日黄振强代表律师予律政司的答辩商讨文件,辩方指当中提过黄完全无意图用枪和炸弹,犯案只是基于贪念和要面子,黄解释意指不会亲手使用枪同炸弹,可能表达有误,而「贪钱同要面系我做呢件事嘅其中一个因素」。辩方问到录取无损权益口供前与警方会面的内容,黄表示当时想交代一切,从没提及案情、没有进行认罪商讨。

黄曾向「家长」大呻「成队人得两三个人做嘢」

辩方指张俊富并不参与「育龙」运作,对屠龙小队事务亦不太理会,辩方展示黄振强曾向另一勇武队伍闪灯队队长称「条team冇人做嘢架 」,又向名为「佩仪」的家长指「我真心好燥,成队人好似来来去去得两三个人做嘢 ,冲又系我冲最前....」,黄解释自己要处理许多事情,成员「唔系好帮到手」,当时情绪较低落。辩方指当时张俊富是公开大学三年级的会计系学生,需要做功课和应付考试,黄称没有印象。

在灭龙群组中,黄振强同意无法肯定成员有否阅读全部讯息,以及同意张俊富没有回覆有关试枪讯息。

辩方指出11月17日大鸿辉和11月底三陂坊的饭局中,黄振强均没有提到炸弹、配合吴智鸿团伙等事,黄振强均不同意,另并不确定在三陂坊会议中谁迟到或没出席。

辩方指「20kg」是指烟花爆竹非炸弹

主问中有提及泰国旅行期间会与成员商讨「引警察」计划,辩方指游泰时黄振强向各成员展示一条片段,是公安被烟花吓得四处逃走,并著小队模仿片段,称可宣传实力作众筹之用,有成员问到做到该效果需要多少烟花爆竹,黄便回应「20kg」,故张俊富在群组中提到「20kg」,并非指吴智鸿的炸弹。黄否认以上说法。

辩方指黄振强「走佬plan」只有预自己一人

辩方指出张俊富直至12月7日对「走佬plan」仍不知情,展示黄与家长「佩仪」的对话, 行动前一天叫「佩仪」到他家拿取行李,辩方指黄振强打算自己一走了之,「卖甩队友」,黄回覆忘记当时细节,不肯定是否打算自行到台湾。

就12月5日行动前会议,黄振强亦不确定有否提到炸弹,辩方质疑无损权益口供无提到此会议,黄解释因为他忘记了。审讯明续。

6男1女被告涉案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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