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款身份证失效︱港府斥自由亚洲电台夸张失实 将呼吁换证炒作成打压港人阴谋
2024-06-21 17:43
自由亚洲电台网站昨日(20日)发布一篇有关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报道。特区政府今日(21日)发声明表示,该报道以夸张失实的标题及毫无事实根据的内容,散播虚假资讯以误导市民,肆意抹黑特区政府及入境事务处公布的措施和安排。特区政府必须澄清,以正视听,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予以严厉谴责。
有关报道题为「港府『威吓』港人尽快回港换身分证 海外港人不换会有后果么?」,当中内容恶意曲解入境处于记者会上的公布,以断章取义及凭空臆测的手法,企图误导公众有关特区政府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目的。报道更引用一名自称为前入境事务助理员的人士的评论,捏造所谓内幕权威,肆意及错误地演绎相关条文和法律后果。相关报道在刊登前,非但未有向特区政府作任何查询,亦未有作出必要的事实查证,完全违背传媒专业操守,毫无基本新闻道德可言。
重申做法与全民换证一致
特区政府重申,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有助侦测非法使用旧款智能身份证的冒充者及持有伪造旧身份证人士,做法与以往的全民换证计划一致,绝不存在任何威吓成分。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7B(3)条,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可被罚款5,000元。惟香港居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只要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即不属违法。入境处亦已于6月18日的记者会中清楚表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而失效身份证持有人仍然可以使用有效的旅行证件如常进出香港,其出入境自由不会因为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而受到影响。报道刻意将特区政府对未换证人士的呼吁扭曲成所谓威吓市民的手段,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吁市民认清事实 勿信别有用心报道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任何人士如使用一张已经失效的身份证入境香港,入境处将收回其已失效的身份证并同时着令该人士于规定期限内申请换领身份证。如果该人士未有遵照有关命令,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9(4)条,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两年。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将两项条文及法律后果混为一谈,并未有作出应有的事实查证,从而误导市民政府发放了不实资讯。
自由亚洲电台漠视新闻道德,以极不负责的手法,歪曲特区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将呼吁市民尽快换领智能身份证的良好意愿,炒作成所谓打压港人的阴谋,散布危言耸听的虚假信息,肆意抹黑特区政府。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并呼吁市民认清事实,不要相信虚假资讯及别有用心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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