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劫案劫匪妻子涉处理赃物开审 控方指被告劫案发生前曾到场监视

2024-08-21 16:21

女被告李洋被指有份到监察屋,并在劫案发生后协助处理名牌手袋、毛皮大衣等赃物。刘晓曦摄
女被告李洋被指有份到监察屋,并在劫案发生后协助处理名牌手袋、毛皮大衣等赃物。刘晓曦摄

原名苏美欣的女网红苏淼淼(Cry So),4年前被匪徒入屋抢劫,抢走市值超过1,150万元的名表、电子产品、名牌手袋及手饰,劫匪妻子涉明知而处理其中3个名牌手袋及毛皮大衣等物,她否认一项处理赃物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4女3男陪审团席前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出,被告丈夫在案发前已租用苏淼淼对面单位作「监察屋」,被告亦曾到「监察屋」逗留视察环境及苏淼淼屋内活动逾6小时,「监察屋」亦找到被告的DNA。

35岁家庭主妇李洋被控于2020年12月17日,在九龙慈云山毓华街慈康邨康秀楼某单位,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仍然不诚实地从事或协助另一人,或为另一人的利益,保留、搬迁、处置、变现该等赃物,即3个手袋、1个电脑袋及1件毛皮大衣,而所有物件均属于苏美欣的财产。

控方开案陈词及有关承认事实提到,2020年11月24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873号「一号.西九龙」某单位发生一场精密劫案,三名男子陈少达、梁旭贤及杨俊铭从屋内偷走逾1,150万元财物,而其中一名劫匪陈少达为本案被告李洋的丈夫。控方指陈少达在事发前以月租3万多元租用案发单位对面的单位,以监察苏美欣屋内情况,亦租用九龙维景酒店房间作里应外合之用。被告在劫案发生前曾与丈夫一同到访「监察屋」,可见她一早知道将有劫案发生。

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与陈少达、杨俊铭在2020年11月22日逗留在「监察屋」,被告逗留6小时才离去,「监察屋」亦找到被告的DNA,被告案发前亦多次入住九龙维景酒店。警方在2020年12月17日到访被告住所,于睡房搜出总值3.15万元的3个名牌手袋、1个电脑袋及1件毛皮大衣,控方指被告是明知而处理这些赃物。

案件编号:HCCC45/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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