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刘马车法院羁留室咬伤还押男子 保释期间再犯袭击及非礼 还押9.25判刑

2024-09-11 12:25

外号「刘马车」的刘骏轩承认袭击及非礼共5罪候惩。资料图片
外号「刘马车」的刘骏轩承认袭击及非礼共5罪候惩。资料图片

外号「刘马车」的网络红人刘骏轩今年初被控非礼于屯门法院提堂,期间在羁留室内与另一名男子互殴、及于动漫节再次向16岁男童施暴,分别被控两项袭击罪。被告在候讯期间再于元朗及沙田分别非礼14岁女童及两女子。被告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承认2项袭击罪及3项非礼罪。暂委裁判官邓子楷押后案件至9月25日,待两份精神科报告、背景报告及心理报告。

羁留室内互殴受伤

法院内袭击案情指,被告与另一男子陈子健于2024年1月19日在屯门法院大楼羁留室期间,陈要求被告唱歌,被告继而指向陈叫他跳舞,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动武,互殴直至惩教人员将其分开。陈的左额头和右脸颊上有浅表的擦伤及刮痕,另有3毫米的咬痕在左边眼眉位置,被告的左额头、左下背部、及右胸有触痛。被告于警诫下称「系佢撩我先,仲郁手打我,我先至还手咋」,陈警诫下称「我都无打人」。

动漫节上袭击男童

动漫节袭击案情指,被告于2024年7月26日在湾仔会展内向16岁男童施暴,二人曾是朋友关系,惟关系恶化后积怨。被告在会展内看见男童,逐将他推跌在地上,对他拳打脚踢,再捉其头发殴打。男童随后逃走,被告继续追逐他,将其再次推跌在地上,再次对他拳打脚踢,并用双手抓他的面颊及捉他的头发,大概施暴了5至6分钟。

先后摸3女子大腿非礼

非礼案情指,被告于2024年7月31日在元朗「美临至尊小厨」外非礼女子X,被告在X身旁半蹲,用手捉她的左腿大髀位置,并向其要求社交帐号。X感到害怕后欲离开,惟被告再用手捉她的右腿大髀位置,X遂报警求助。被告于同年8月1日于保释期间,分别在元朗V City诚品书店和沙田新城市广场用相同手法非礼14岁女童Y及女子Z。被告半蹲分别用手扫Y的大髀位置及臀部,以及用手扫Z的大髀至膝盖位置,Y事后告诉母亲揭发案件,被告被捕后于警诫下保持沉默。

自称已有信仰会谨言慎行

被告于求情信内称「希望有信仰支持之后,日后会谨言慎行」。辩方庭上求情则指,被告曾有7次刑事定罪纪录,多次出入监狱。从法院袭击案的伤势中可见,本案于同类型案件中并不是最严重的,澄清伤势中的咬痕并不是意图咬对方的,「伤势是磕碰到」。辩方就动漫节袭击一案求情指被告与男童冤家路窄,不是刻意伏击对方,对方向被告借钱及私人物品后没有归还才积怨,而且案件「加埋追追逐逐先系5-6分钟」,并非殴打对方维时5-6分钟。辩方就非礼案求情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即时认罪,减免了受害人们的二次伤害。辩方希望法庭考虑所以控罪可同期执行。

被告刘骏轩(27岁)报称无业,承认2项袭击及3项非礼罪。2袭击罪指被告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在屯门屯门法院大楼1楼1号羁留室内袭击陈子健,对陈造成身体伤害,以及于2024年7月26日,在香港湾仔博览1号香港会议展览中心1楼展览厅的档位袭击黄群壹,对黄造成身体伤害。

3项非礼罪指被告于2024年7月31日,在元朗「美临至尊小厨」外猥亵侵犯女子X;另被控于同年8月1日,在屯门V City「诚品书店」及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万宁」内,分别猥亵侵犯女童Y及女子Z。

案件编号:TMCC825/2024、ESCC2126/2024、TMCC1935/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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