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9.16起参与「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 设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

2024-09-15 17:52

海关明日起参与「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设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政府新闻处
海关明日起参与「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设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政府新闻处

香港海关由明日(16日)起,一连5日在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的「环球盛事|九月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英文简称JGW)设置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并提供现场柜枱服务,便利非香港交易商在参加展览期间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香港海关的摊位(摊位编号5B09)设于亚洲国际博览馆5号展馆,开放时间为9月16日至19日上午10时至下午6时,以及9月20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制度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于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香港海关注册,并须适当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责任。所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来港参加展览会的参展商),虽获豁免注册,但须就任何在香港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于交易后一日内,或在该交易商或代表该交易商行事的人离开香港前,以较早者为准,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非香港交易商除可透过制度的网页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在线上提交现金交易报告,他们亦可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CED418_Form%208_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pdf),并于JGW展览期间亲身前往香港海关的摊位提交报告。

交易商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制度的资讯,可浏览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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