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申请已婚宿舍居住8年 前警员被裁定违纪后遭入禀追讨市值租金 聆案官下令赔偿逾56万元
2024-10-10 18:47
前警员王伟乐(音译)1999年离婚后,翌年明知不合资格仍申请已婚初级警务人员宿舍,其后获发宿舍单位,2001年8月迁入顺利纪律部队宿舍第6座另一个单位,居住了8年才交还单位。王伟乐2011年7月被裁定违纪,违反了「对良好秩序及纪律有损的行为」,并取消了所有形式的公务员住屋福利。王伟乐扣除了部分薪金还款后,律政司2014年入禀追讨8年市值租金馀额以及家具津贴,合共逾56万元,同年胜诉。王伟乐缺席今年赔偿额评估聆讯后,聆案官陈业禧今于区域法院公布裁决,照准律政司申索赔偿额,下令王伟乐赔偿56万元多,兼付讼费。
案件编号:DCCC 2647/201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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