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鸭肝冒充「匈牙利鹅肝」 食品零售商被判罚款3万鸭肝全部充公
2024-10-23 17:09
一间食品零售商因供应及管有一款虚假声称为「匈牙利鹅肝」的中国鸭肝,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罚款3万元,涉案的27包鸭肝亦被充公。
香港海关早前在全港巡查时,在该食品零售商购买一款声称为鹅肝的食品,并将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化验,结果显示该食品实为鸭肝。海关随后采取执法行动,在该食品零售商旗下4间分店共检取27包同款食品,价值约3900元。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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