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纳米研发院公干涉款高 行政总裁称有按指引处理惟认同须改善

2024-12-07 14:16

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于2006年成立,由香港科技大学全资拥有。(资料图片)
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于2006年成立,由香港科技大学全资拥有。(资料图片)

审计署发现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在五个年度进行20次离港公干旅程,当中一名员工有9次旅程安排曾作更改,并基于个人理由延期逗留等。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今早(7日)就此召开公开聆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肯定研发院过去的工作,但亦重视审计报告,理解公众关注研发院是否有效运用资源,以实践使命。研发院则表示,以往公干安排按企业管治守则处理,但同意审计署指有不足之处须改善。

 

孙东续称研发院日常运用按其企业管治指引处理,但指引有不足及应改善之处,就应该改。他又认为研发院要加大力度进行应用研发,推动技术转移,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政府要加强督促的同时,研发院都要加强监察,而研发院已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大部分建议,政府会积极敦促研发院跟进馀下建议,并持续加强监察,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行政总裁冯振宇透露,研发院已积极跟进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其中40项建议,馀下建议会在本财政年度落实。他又指出,研发院一直专注进行技术研发工作,通过技术的转移支援不同的行业升级转型等,但研发工作由启动至完成都收到不同技术及客观因素影响,该院已于10月开始根据审计署建议加强内部监管,任何项目呈现有风险会延迟会直接向行政总裁汇报,以了解问题及尽快处理。

 

他亦称,研发院已根据董事局批核的企业管治守则,处理所有行政开支安排及审批,包括公干旅程及开支,但指出审计报告提到的员工公干事件,当时有按研发院的指引处理。不过他同意审计报告的建议,相关程序及安排有不足之处及改善空间,院方在上月已修改内部指引,列明申请开支,更改旅程审批安排及程序,尤其当涉及行政总裁时,要事前批核并由董事局主席批准。

 

冯振宇亦同意研发院于不同管理层面有进步空间,审计报告令院方反思,他本人亦会负责作出改善,确保员工提高认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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