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创科园︱首期发展密度楼高齐升 环团关注与早年环评结论有出入 促交最新保育方案

2024-12-13 08:00

港深创科园︱首期发展密度楼高齐升 环团关注与早年环保结论有出入 促交最新保育方案
港深创科园︱首期发展密度楼高齐升 环团关注与早年环保结论有出入 促交最新保育方案

【港深创科园/楼高/发展规划/环团】政府正大力推动创科产业发展,日前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中,提及园区第一期发展规模较原计划倍增,楼面面积从54万平方米倍增至100万平方米,楼宇高度更由「不高于10层楼」,大增至40层高。有环保团体向《星岛》表示,关注发展密度急增对当区生态环境影响,促当局交代最新的保育方案。有城规会委员指,发展规模若突破原定上限,程序上须重新进行评估及城规程序。但创科局回覆指,第一期发展改动并未超越120万总楼面面积的发展规模,未来若有需要,会就第二期发展再做评估。

港深创科园︱楼宇高度由原定「不高于10层」  拔高至最高40层

落马洲河套区港深创科园分作两期发展,两期原定合计最高楼面面积达120万平方米。不过最新公布的《纲要》提及,第一期的楼面面积已达100万平方米,即已用超过八成的总楼面面积;楼宇高度更由原定「不高于10层」,拔高至最高40层。创科局局长孙东早前接受《星岛》访问时提及,为加速发展,始将楼面面积集中拨入第一期项目,日后需重新为第二期做城规。

港深创科园区分作两期发展,根据最新规划,首期发展的总楼面面积已占原计划超过八成。
港深创科园区分作两期发展,根据最新规划,首期发展的总楼面面积已占原计划超过八成。
创科局早前透露,港深创科园日后需重新为第二期做城规。
创科局早前透露,港深创科园日后需重新为第二期做城规。
新田科技城(包括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 一带
新田科技城(包括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 一带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指现时首期范围的发展密度有「较大幅提升」,或与当年环评的结论有所出入。资料图片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指现时首期范围的发展密度有「较大幅提升」,或与当年环评的结论有所出入。资料图片
何钜业表示,所有规划申请要根据最终发展方案,重新做环境评估,「周边的客观环境或许有变动,当年通过的环评不代表是极限。」资料图片
何钜业表示,所有规划申请要根据最终发展方案,重新做环境评估,「周边的客观环境或许有变动,当年通过的环评不代表是极限。」资料图片

港深创科园︱长春社: 首期发展密度与当年环评结论有出入

不过,有环团关注首期发展密度急增,可能影响当区生态布局。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指,当日计划发展120万平方米的楼面面积,是按照当时的环评估算制定,按照当年说法,相关密度可「平衡发展和保育需要。但现时首期范围的发展密度有「较大幅提升」,或与当年环评的结论有所出入,他说:「若发展布局发生改变,或需重新审视现在的布局对环境的影响。」吴续指,后海湾是很重要的生态走廊,「政府是否有重新做评估?现阶段是否有提出一些缓解或补偿生态的方案?」他指,若日后在城规上有新的程序,亦可借此机会处理生态保育问题。

对楼宇高度提高,吴希文指,当年的生态评估顾及了生态走廊的重要性,故规定梯级式的楼宇设计及限制楼高,以保证雀鸟的飞行路径。他指,生态意义依旧存在,大幅增至40层的楼高与当年的环评不一致,「可能会阻碍雀鸟的飞行路径,亦有可能会产生更多的人为影响,如鸟撞、光害等问题。」他认爲,重新提出详细的生态评估是较爲恰当的做法,「不能只谈提升发展规模,生态评估就不著墨。」

城规会委员何钜业表示,若发展规模突破了原本规划的上限,程序上须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向城规会提交「规划许可」申请,视乎改动规模,有关报告及评估会耗费「数月甚至一年」的时间。他说:「当发展密度变大,要进行交通、环境、排污、通风等技术评估,再去城规会讨论相关改动是否恰当。」而目前不好评价港深创科园改动是否可行,但相信有既定处理程序。被问及首期发展规模大增,是否不符合当年的环评报告,何表示所有的规划申请都要根据最终的发展方案,重新做环境评估,「周边的客观环境或许有变动,当年通过的环评不代表是极限。」

港深创科园︱创科局: 发展改动未逾2013年环评报告发展规模

创科局回覆指,港深创科园第一期的发展改动,并未超越2013年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所提及的「河套香港园区」120万总楼面面积的发展规模。港深创科园公司正在就第二期发展进行规划研究,若有需要会按法例要求进行评估工作。局方又指,在推动第一期发展时,政府及港深创科园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环境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落实保育措施,包括增设生态区并设置一道50米宽的低矮建筑缓冲区。

记者 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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