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撤销许智峯等7人护照 国安处再增列锺剑华、锺翰林、郑敬基等6人入通缉名单

2024-12-24 09:20

政府刊宪撤销许智峯等7人护照 国安处再增列锺剑华、锺翰林、郑敬基等6人入通缉名单
政府刊宪撤销许智峯等7人护照 国安处再增列锺剑华、锺翰林、郑敬基等6人入通缉名单

【郑敬基/锺剑华/许智峯/国安法】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夥相关的禁止」。

23条︱针对许智峯网上平台收取资金 没收犯罪得益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施行有关权力。邓炳强上午11时主持记者会,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及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亦有出席,交代有关决定。邓炳强于记者会表示,有关人士在潜逃海外后仍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动,包括在社交媒体煽动分裂国家、会见外国政客请求对中国或香港特区施行制裁。其中许智峯,串联外国政客伪造文件潜逃,并有从中得益。政府有理由相信,他在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平台收取资金,从中得益。就此,律政司已根据《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许智峯。(资料图片)
许智峯。(资料图片)
郭荣铿。(资料图片)
郭荣铿。(资料图片)
袁弓夷。(资料图片)
袁弓夷。(资料图片)
郭凤仪。(资料图片)
郭凤仪。(资料图片)
邵岚。(资料图片)
邵岚。(资料图片)
许颖婷。(资料图片)
许颖婷。(资料图片)
任建峰。(资料图片)
任建峰。(资料图片)

郑敬基、锺剑华等6人被增列为通缉犯

当局的措施,包括暂时吊销郭荣铿、任建峰大律师资格,罢免袁弓夷7间公司的董事职位等。邓炳强警告,市民如向这些人士网上建立平台专页提供资金,将不动产出售给他们、与他们合资成立企业等,都是犯法,最多可判监7年。

另外,警方国安处增列6名人士为通缉犯,包括锺剑华、刘珈汶、锺翰林、何良懋、郑敬基及张晞晴,悬红100万元。

新增的6名被通缉人士。(黄伟强摄)
新增的6名被通缉人士。(黄伟强摄)
(左起)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欣、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记者会。黄伟强摄
(左起)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欣、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记者会。黄伟强摄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黄伟强摄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黄伟强摄

邓炳强:蓬佩奥「最叻就是讲大话」

有记者问到,当局其实今年6月已对第一批人士作相同措施,但有关人士在外国继续做游说工作,今次用相同措施作用是否足够。

邓炳强回应指,对于这些人士不理会政府警告,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必须作出行动应对,这些人士的行为在2019年令社会分裂,青少年被误导,「如果佢哋夜晚瞓得着,绝对是一个无良知人士」。

他认为,当这些人被撤销特区护照后,到无利用价值时就会被用完即弃,成为一个「无身份」的人,形容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最叻就是讲大话」。

至于新增的被通缉人士,会否被冻结财产,简启恩回应指一定会切断其资金链,冻结财产亦是行动之一。有人追问指,罗冠聪早在今年6月被列入有关名单,到底在海外的行动是否真的会受到政府的行动影响,邓炳强回应指罗冠聪潜逃后,有人仍透过不同方式网上向他提供资金,协助其从事危害国安行为,有关行动已切断其资金链,因此认为措施非常有效。

特区政府同日亦宣布,将会向许智峯展开没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律政司稍后会根据国安法《实施细则》附表3第9(1)条,向原讼法庭提出没收令申请,以没收许智峯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

政府发言人指出:「许智峯恶贯满盈,现身负多项刑事控罪。许智峯于2020年被控『藐视立法会』、『刑事损坏』、『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不诚实取用电脑』及『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向他人施用有害物品』等罪行。他于2020年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书,以虚假资料欺骗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于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假装赴丹麦公务外访,事实上弃保潜逃海外逃避刑事责任。二○二二年,他被裁定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监三年六个月。」

发言人指:「许智峯弃保潜逃海外期间,仍肆无忌惮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及2023年6月21日,两名裁判官分别就许智峯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发出拘捕令。现正为警方悬红的通缉人士。」

政府又指:「与针对其他犯罪行为得益的没收令一样,这次申请只针对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的人,对一般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及在港合法营商的人士毫无影响。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区政府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干犯《香港国安法》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

23条︱政府今年曾对另6名潜逃者 施行有关措施

政府于今年6月,亦曾引用有关法例,对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共6人,施行有关措施。

相关新闻:23条|政府对罗冠聪、蒙兆达等6人实施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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