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转介客户按揭贷款申请呃转介费 银行前女职员认罪候惩

2025-01-23 16:44

周碧心承认收受利益及欺诈两罪待判。资料图片
周碧心承认收受利益及欺诈两罪待判。资料图片

永亨银行前助理客户服务经理从贷款转介公司收受贿赂,擅将银行客户转介予对方,以安排客户于另一间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诈骗代理转介费。涉案银行职员早前遭廉署起诉,今日(1月2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受贿以及欺诈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将案件押后至2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银行不会向处理住宅按揭职员发放佣金

认罪被告周碧心,49岁,华侨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称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前助理客户服务经理,今日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及一项欺诈罪名。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叶敏怡,46岁,The Capital Property(TCP)东主;及麦妙玲,56岁,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前副经理,今日应讯时否认上述控罪,案件押后至3月7日作审前覆核。

案发时,周碧心是华侨银行尖沙咀分行的助理客户服务经理,麦妙玲是工银亚洲何文田分行的副经理,二人的职责均包括处理住宅按揭申请。该两间银行均会就成功批出的住宅按揭申请,向指定按揭中介人发放代理转介费,但两间银行均不会向处理住宅按揭申请的银行职员,包括周碧心及麦妙玲,发放佣金或转介费。

科一物业按揭有限公司(科一)是工银亚洲的指定按揭中介人。科一若与代理人合作促成按揭转介个案,会将工银亚洲发放的代理转介费的95%,分发予有关代理人作为经纪费。TCP是科一的按揭转介业务代理人,可就每宗成功转介予工银亚洲的按揭申请,向科一收取经纪费。

被告认未经批准擅转介客户予中介

周碧心承认于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未经华侨银行批准,擅自将两名华侨银行客户转介予当年任职工银亚洲的麦妙玲及TCP东主叶敏怡,以安排该两名客户向工银亚洲申请按揭贷款。

周碧心又承认,讹称上述其中一名客户由科一转介,诈骗工银亚洲向科一支付按揭贷款转介费18,000元。她又从叶敏怡接受贿款逾16,000元,以转介上述另一名客户予TCP。

案情透露,TCP就该两名客户从科一收取两笔分别约17,000元及约32,000元的经纪费。

华侨银行不容许雇员将银行客户的按揭申请转介予其他人士或机构,并禁止雇员就华侨银行的业务向其他人士索取或收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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