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商人李维鼎大房次女向二房孻子追讨遗产

2019-03-04 16:33

李维鼎大房次女向二房孻子追讨遗产。资料图片
李维鼎大房次女向二房孻子追讨遗产。资料图片

已故制衣界商人李维鼎2003年出资协助孻子私有化一所地产公司,虽孻子有份参与家族生意,但遗嘱写名不会因此优待他,全盘生意将会平均分配予各子女手上。岂料孻子在日本家事法庭声称自己是地产公司唯一继承人,使其馀兄弟姊妹无法享用公司投资利润。孻子同父异母的姐姐昨日入禀追讨其在遗产中原有应得的部分,包括该地产公司的部分股权以及一切以公司投资所得利润。

原告丛李秀华,为李维鼎生前与首任妻子牟淑英所生的次女,将父亲与次任妻子汤湘湲所生的孻子李德义,和由李德义独资拥有的公司「Smart Extra Holdings Limited」列为被告人。现时2名被告共持有「晋利地产金融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

入禀状透露,李维鼎生前在「晋利地产金融有限公司」1973年上市后持有逾七成股权。李在2000年曾向第三方承诺过身后,其子女将会成为遗产受益人,但没有透露分配比重,当时李被揭发已持有「晋利」约9成股权。岂料李原来一早已想将遗产平均予各子女,并将遗愿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交心好友Dr Monte Bullard。2002年李维鼎又在信中补充,李德义虽会参与家族生意,但他并不会因此较其馀兄弟姊妹得到优待。

入禀状续指,2003年「晋利」私有化期间,李先将其约9成股权转售予孻子,「Smart」其后收购馀下1成街外股权。完成私有化后重整股权,李德义拥有1份股份,其馀由「Smart」持有。而当时一切资金全是由李维鼎支付的。

入禀状又透露,1998年李维鼎购入东京目黑区一单位给李德义居住。2009年三月李维鼎逝世,李德义在一次在日本家事法庭会议中,故意不通知牟淑英一家出席,又讹称自己是「晋利」的唯一继承人。但入禀状反驳,李维鼎生前去信其好友,遗产将会平均分配。入禀状又指,李维鼎生前曾以「晋利」公司作多项投资,所有资产现全数遭被告独占。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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