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收紧PM2.5浓度但放宽超标次数 环保署:按实际可行性划线
2019-03-04 21:35
环境谘询委员会开会讨论检讨空气质素指标,环保署建议收紧二氧化硫(SO2)和微细悬浮粒子PM2.5的浓度限制,不过容许PM2.5超标次数由9次增至35次,并且认为去年浓度创20年新高的臭氧和悬浮粒子PM10无需收紧。政府考虑环谘会及立法会意见后,会谘询公众3个月。
有委员质疑为何不收紧臭氧等浓度限制,又忧虑增加容许超标次数会影响市民健康。环保署解释,定立指标是希望按实际可行性划线,方便评估工程环境影响而进行发牌。而PM10及臭氧,当局承认以现行标准也仅仅达标,不适宜收紧。
环保署解释,增加容许超标次数是参照外国做法,PM2.5有很多无法估计的因素,如地区性的影响,无论定甚么标准,若整个珠三角地区污染差,指数就会突然升高,所以容许有超标次数。
委员会主席黄远辉表示,有委员提出置疑,但整体委员认同今次检讨,专家意见认为,短期暴露于超标的空气质素下,相对而言影响相当轻微。他强调,促请政府未来应加大力度处理未达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污染物。
本港空气质素指标每5年检讨一次,上次在2014年更新。政府建议,PM2.5的24小时标准,由每立方米75微克收紧至50微克,容许超标次数由9次增至35次;二氧化硫由每立方米125 微克收紧到50微克,容许超标的次数就维持每年3次。
建立时间:1900
更新时间: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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