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打击非法劳工 巴基斯坦男被判监22个月

2019-04-0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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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人员于本年1月9日连同警务处进行的「撒哈拉行动」中,在旺角区内拘捕一名43岁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捕时,他正在搬运货物。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他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及后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亦被拘捕,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

被捕的非法劳工于4月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案件经审讯后,他被判监禁22个月又2星期。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作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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