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龙友涉伸手入衣摸胸非礼 因少女供词不稳妥脱罪

2019-04-10 17:32

32岁已婚龙友早年与热爱cosplay18岁少女相识,两人更因摄影成为师徒关系。惟去年4月时,二人到龙友家中摄影,少女声称遭人伸手入衣内摸腰摸胸非礼。涉事龙友早前否认一项非礼罪,今在西九龙法院受审。辩方盘问时指出,案发后少女与龙友仍有多次见面,质疑双方关系一直非常亲密,少女在屏风后供称「唔可以因爲一次错误而完全否定佢」,裁判官闻言反问「咁点解你到7月又否定佢走去报警?」,她表示因知道另一朋友亦被非礼,认为不能再哑忍。最终因少女供词不稳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去年4月3日,事主邀约被告蔡添全到其住所见面,更在屋外走廊拍照。其后二人返回家中,双方讨论到性的话题,被告更问她「有否性经验」、「有没有男友」等问题。其时被告著事主背向自己,她虽有疑心但仍照做。不料被告穿过女方腋下,将对方拉到自己胸前,更伸手入衣内先摸腰,后伸入胸围内摸胸,维持约10至15秒。事主称自己脑海一片空白,继而挣扎起身向前爬,更转头望著被告大哭不止。而被告即揽著对方,安慰「唔好喊啦,对唔住,我唔会有下次」,之后他就离开自己寓所。

下午辩方盘问事主时指出,她与警方录口供时曾表示事后避免与被告接触,惟案发后二人曾单独见面拍照,除了曾乘坐男方电单车到飞鹅山影日出;亦曾独自到被告家中取回借出的PS4,她则一律称「唔记得」。辩方续指,二人案发前已达接吻、拥抱、甚至摸胸的关系,事主均一一否认。辩方又提出,去年6月事发后被告曾向事主称,其妻已发现两人的关系,要分手及不能再见面,她亦否认此说法。

而被告曾在旅行后,送「震蛋」予事主,但她则强调是在公开场合接受,除了被告太太在场,同场另一女性朋友亦收到同样的「礼物」。

裁判官裁决时指,案发后两人曾多次见面,而她若然被人非礼过,更是一生人唯一一次,必定印象深刻,但她对于辩方的盘问时一律称不记得,认为她有心回避事实。而事主更在生日时约被告外出庆祝,她曾声称案发后「好惊」,但就在「生日咁重要嘅日子竟然想见到被告」,认为她的反应与一般受害者有异,亦非可信任及诚实的证人,最终判被告罪脱。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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