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党质疑陈维安把持会议程序 要求澄清召开内会过程

2019-05-06 18:46

公民党质疑陈维安(左)的处理手法。资料图片
公民党质疑陈维安(左)的处理手法。资料图片

立法会内会周六通过由经民联石礼谦,取代民主党的涂谨申主持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昨日向全体立法会议员发通告,强调秘书处恪守不偏不倚的原则。5名公民党议员今日联署去信陈,质疑他认为法案委员会处于「权力真空」;《法案委员会主席手册》并不适用;秘书处越权订立处理程序等。

联署信指,法案委员会秘书采纳法律顾问在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对《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的解读,即出席委员中排名最先的委员在首次会议未能选出主席后,主持会议的权力即告失效。惟秘书处仍在法案委员会首次会议结束后,协助涂谨申议员召开及主持第二次会议,质疑此举是否属于非法会议,以及秘书和法律顾问没有即时说明涂谨申无权主持。

信中又指,秘书处直至周六在泛民主派的质问下,指出法案委员会实际上处于「权力真空」,质疑秘书处在内会特别会议召开前经过甚么讨论、有否牵涉其他人物。

信中又回应陈维安的通告称,在法案委员会目前处于的情况下,《法案委员会主席手册》并不适用,意指法案委员会秘书可无经委员决策,自行决定处理内务委员会所发出指引之程序,以及通过指引的门槛;批评秘书不以明文订明的既定行事方式为依归,选择自把自为。

信末又引述通告称「倘若有任何意见获得过半数委员支持,根据《议事规则》第76(8)条的原则,该意见将被视为获法案委员会接纳。」要求秘书处澄清此段意思,是否等同若过半数委员会认为须召开会议,讨论有关指引,法案委员会秘书即须安排会议;以及谁人有资格主持会议。

5名联署议员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陈淑庄、谭文豪在信末表示,对秘书处今次处理会议程序的手法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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