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寿堂女总经理涉公款为儿买楼 东主否认曾承诺借600万
2019-05-07 13:26
香港百年老字号天寿堂药行女总经理涉嫌挪用580万元公款,为同一公司任职销售经理的儿子买入天水围慧景轩一个逾900尺的单位。药行东主3年前以公司名义入禀,向两母子追讨物业和索偿,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质疑药行东主与两名被告其实关系密切,更以「囝囝」称呼涉案女经理的儿子,惟东主否认并指「我唔知佢叫咩名,先跟佢阿妈叫佢囝囝」。
两母子被告分别是天寿堂药行女总经理张宝灵及其儿子胡志安。天寿堂药行第三代东主吴国柱今接受辩方律师盘问,吴指一名姓邓的女士于2007年介绍首被告张宝灵予他,吴便聘请张在天寿堂工作。辩方指出吴为了张有更多动力工作,便承诺给予10%公司股份予张,惟吴否认。
辩方指吴曾要求张为他个人及公司购入的3个物业作按揭贷款担保人,吴回应指:「我过左65岁,银行要一个后生嘅人签名,因为我唔识人,佢(张宝灵)就自愿帮我做担保人」。吴又指张宝灵「成日问公司借钱俾首期,佢讲过好多次」,但他也只会回覆指:「好啦,等我谂下先啦」,皆因他个人亦需偿还数个银行按揭贷款。吴否认他曾承诺全数借出600万予张购买儿子的新婚物业,亦否认张曾承诺于10年内分期偿还,吴笑言:「10年⋯到时我都死左啦」。
在辩方律师盘问下,吴指:「我根本唔会肯借钱俾佢个仔(张宝灵的儿子胡志安),因为佢个仔根本无能力还钱⋯如果我真系肯借钱借佢(张宝灵),我都只会借钱俾佢帮个仔俾首期,系咁多」。
案件下午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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