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争同性伴侣福利上诉终院 法官押后颁书面裁决

2019-05-07 15:47

梁镇罡与伴侣今早一同抵达法庭。
梁镇罡与伴侣今早一同抵达法庭。

高级入境事务男主任2015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公务员事务局及税务局拒绝向其同性伴侣提供医疗、牙科等福利及安排合并评税的决定。高院原讼庭裁定男主任就公务员配偶福利的覆核胜诉,但上诉庭推翻原审裁决并判政府一方上诉得直。男主任今早透过律师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代表律师强调,在外地已婚的同性伴侣有权在港获得与异性夫妇同等的待遇,即使法庭批准上诉,也无损异性婚姻在港的社会地位。法官听罢双方陈辞,押后颁布书面裁决。

代表上诉人梁镇罡的御用大律师Karon Monaghan指,法庭不用考虑上诉人的婚姻在港是否有效,或本港是否接纳同性婚姻。法庭要判断的是,本案涉及限制同性伴侣权利的政策背后有否正当理据支持。

Monaghan认为,即使保障异性婚姻是合理的政策目的,也不会使到对在外地注册的同性伴侣实施有差别对待变得合理,更遑论促进保障异性婚姻此一政策目的。只要同性伴侣在海外缔结有效婚姻,则他们在港也应享有与异性夫妇相同的权利。

代表政府一方的御用大律师彭力克陈辞指,若法庭赋予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与异性夫妇相等的权利,将会淡化异性婚姻在港的独特地位。每个社会均会制定各自法律,对于已婚者应享有何种权利,并无划一的正确答案,但无争议的是,香港法律并无赋予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独特地位。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3:45
更新时间:15:46

梁镇罡与伴侣今早一同抵达法庭。
梁镇罡与伴侣今早一同抵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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