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攬炒派」提堂 控方詳數顛覆罪狀

2021-03-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五十五人參與去年七月中「三十五+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今年初被捕,其中四十七人包括初選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在囚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前日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控由戴耀廷區諾軒等主導,民動成員支援下,初選舉辦的目的旨在串謀各參選人,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戴耀廷形容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達致「攬炒」的目標,嚴重破壞及干擾政府的運作,危害國家安全。總裁判官蘇惠德由下午四時許至今晨一時半截稿前僅聆聽了十九名被告的保釋申請陳詞,餘下仍有二十八名被告將透過大狀逐一提出擔保,預計蘇官最快要清晨四時許才有定奪,創下司法史上「馬拉松式」的保釋壯舉。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昨向法庭呈上的控方指控稱,早在前年戴耀廷在區諾軒協助下,提出「三十五+」及「攬炒」主張,並撰寫「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等文章宣揚。區諾軒三月起在facecook提出要奪取立法會多數控制權,並會與戴耀廷一同協調及制定候選人名單等。公民黨在三月二十五日召開記者會,楊岳橋及譚文豪出席宣布支持計畫。

及後戴在記招要求泛民主派加強協調,確保立法會地區直選取得過半議席,形容此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區又鼓勵市民登記做選民。二人其後「厚顏無恥地」續主張由「35+」到「攬炒」的計畫,包括在《蘋果日報》撰文〈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及接受訪問表示人民視「三十五+」為爭取「五大訴求」或「攬炒」更有力手段。

控方又提到初選具體安排和宣傳、眾籌及初選協議作指控。在去年六月九日,戴耀廷、區諾軒,聯同民動成員趙家賢、鍾錦麟召開記招,戴在會上確認已達成共識,將於同年七月十一至十二日舉行初選,由香港民意研究所提供技術支援。趙家賢亦確認戴區二人信任民動協助,而候選人會依據上述共識,服從初選結果,最後趙再呼籲市民經眾籌捐助項目;鍾則表示會為票站選址。

同日,民動facebook專頁發帖公布初選時間表、眾籌細節及招募義工。同年三月十九日,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指示其讀者應投予或不應投予那位候選人。隨後吳轉帳港幣十三萬五千元予《蘋果日報》,在同年七月三日登頭版廣告宣傳初選。

初選要求各候選人呈交獲一百名選民提名的初選提名表,並存款一萬元到民動作按金。警方在趙家賢辦公室發現初選提名表副本及已簽署的聲明,聲明指「我在此確認我同意及支持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的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畫』及其目標」,及眾人獲民動發出的選舉按金收據。新界西區及九龍東區候選人初選提名表另附加一份簽署協議,當中包括條款約束候選人同意使用獲授的立法會權力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並公開聲明若初選未能獲得足夠票數,將終止競選活動。

去年六月九日,三名潛在候選人梁晃維、張可森及鄒家成草擬了一份網上聯合聲明,名為「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聲明首句訂明聯署人同意「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為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使用獲授的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次句指聯署人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最終除民主黨一眾成員、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梁國雄及林景楠外,其餘被告均有簽署聯合聲明。

戴區趙三人於去年七月召開了兩次記招,呼籲民眾透過眾籌資助初選、解釋「三十五+」議程和投票安排。七月十一及十二日的初選有五十一名候選人競選,設有二百五十一個票站,逾六十一萬人參與投票,選出三十一人。

獲選的十四人包括袁嘉蔚、梁晃維、馮達浚、黃之鋒、李嘉達、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何桂藍、劉頴匡、鄒家成、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加上伍健偉代表,在七月十五日的記招上重申顛覆政權的觀點,岑特別表明在席眾人會依計畫否決財政預算案。而馮達浚、黃碧雲、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李予信及余慧明公開表明會遵從機制。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期間,所有獲選候選人遞交了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參選,其中十五人接獲選舉主任查詢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隨後六名初選落敗的參選人遞交了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參選作為潛在替補人選,最終九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立法會選舉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期舉行。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八一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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