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上訴案開審 辯方:三人僅串謀啟發市民

2021-03-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於前年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六罪罪成,四人被判即時入獄,另外五人則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九人不服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代表戴耀廷的律師張達明昨指,「佔中三子」並無犯罪意圖,「三子」僅是串謀「啟發」香港市民,而且「佔中」最終發生的地點及時間,與「三子」原先計畫的大相逕庭,事情發展亦不在預計之內,如控方只因「三子」的政治演講而指他們煽惑他人,則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戴耀廷周一因「35+」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涉及四十七名被告的聆訊直至本周二凌晨兩時半才押後數小時再續,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昨早甫開庭時,一度調侃指:「你認為今日的聆訊會否又開庭至凌晨兩時?」戴在已服刑四個月之際獲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署任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一度提出,因戴現另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希望法庭能撤銷戴的保釋,但麥機智決定以原有條件延長戴保釋外出的決定,直至另行通知,戴在佔中上訴案散庭後隨即被押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應訊。

張達明律師陳詞稱,「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二〇一三年宣布分四階段啟動「和平佔中」,三人原先計畫佔中舉行時間訂於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五日,計畫舉行公眾集會的地方原是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特別選擇在公眾假期連同周末舉行,無論時間及地點亦盡量減低對公眾造成風險。但三人無法預料「佔中」會提早在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啟動,更不能預計警方施放催淚彈驅趕人群後,促使更多人到場佔領,令佔領地點改為政府總部外的添美路、立法會道及龍匯道等的行人路及馬路範圍,整個佔中運動更歷時近三個月。

張指三子沒有犯罪意圖要作出任何公眾妨擾行為,直斥涉案三罪在法律上有「先天缺陷」,涉嫌違憲之餘,不少犯罪元素亦重疊。

代表陳健民及朱耀明的關文渭大律師亦指,「佔中九子」只希望透過佔中運動的公民抗命,在參與人數增加之際,令政府願意妥協並進行談判,希望能藉此說服港府去提議北京政府落實真普選,最終目的亦是爭取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陳仲衡在判詞中批評 「佔中三子」認為透過公民抗命能一夜之間令政府轉軚落實真普選,做法及想法均為幼稚及不切實際,關指陳官錯誤理解證供,變相不正確地對佔中運動評頭品足。

案件編號:刑事上訴一二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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