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襲警改判入更生中心
2021-03-13 00:00(星島日報報道)十七歲男生於去年一月中在旺角用磚頭襲擊警員左手,其後承認一項襲警罪,獲裁判官嚴舜儀判處感化令。上訴庭早前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認同刑罰顯然不足,最終改判陳入更生中心。法官陳慶偉昨頒布書面理由指,學生只是略有悔意,判處感化令是過於仁慈,考慮到公眾利益,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即使其個人背景及年紀屬強而有力的求情因素,但對比起嚴重的襲警罪只是「小巫見大巫」。
被告陳軍佑在案發當晚身穿全黑裝束積極參與示威活動,不斷以粗言向警員叫罵,陳手持邊角尖銳的磚頭,顯然是企圖襲擊警察,案情非常嚴重。由於被告身心不適合入勞教中心,故改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高院覆核申請一三——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