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獲准短暫保釋奔喪

2021-05-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民主派「35+初選」案及去年七一遊行案被還押監房,其九十二歲父親上月離世後,胡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被拒,懲教署建議以視像方式參加喪禮。胡志偉昨早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聽取各方陳詞後,基於人道理由,批准胡志偉在特定條件下短暫保釋外出,讓他參與父親喪禮,包括喪禮須於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不准與其他人無關人士聯絡等。據知,胡志偉將由警方陪同下前往殯儀館,在短暫保釋期間亦毋須戴上手銬,之後須返回懲教署所。

民主黨成員早前公開披露,胡志偉父親胡潮受的喪禮於昨晚在鑽石山殯儀館舉行,大批傳媒及民主黨工作人員到場外等候,靈堂掛上 「福壽全歸」四個大字,帛布亦寫上「父親大人冥鑒 昊靝罔極 孝男志偉 孝女少婷 少萍 泣血」。

昨午五時起,逾百名親友及民主派人士陸續到達靈堂出席喪禮,包括許錦成、岑宇軒、胡志健、沈運華、莫綺霞、梁繼昌、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及前主席劉慧卿、楊森、張文光、李永達、涂謹申、李華明、單仲偕、陳樹英、鄺俊宇及陳淑莊等。

觀塘區議會副主席莫建成在殯儀館外表示,胡志偉須按保釋條件出席喪禮,故不可透露任何有關胡的事。喪禮將以道教儀式進行,家人、親友和街坊好友均可以到場弔唁。立法會議員陳沛然醫生亦致送花牌悼念,上面寫道:「胡潮受先生千古,德範長存」。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在保釋聆訊中表示,雙方經商討後,律政司基於人道理由,不反對胡在指定時間內獲短暫保釋出外奔喪,亦為胡制定出席喪禮路線的特別安排,胡願意遵守十七項保釋條件,有關喪禮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均不得披露,當中包括喪禮須以私人方式進行、出席喪禮的指定家人須經律政司審批、胡在短暫保釋期間不得與外界溝通聯絡,以及其他《港區國安法》的一般保釋條件。保釋條件符合懲教署一貫安排,律政司亦不會質疑懲教署原有的決定。

杜官讚揚律政司的做法十分體恤,亦明白到懲教署的立場,而網上號召支持者到場出席喪禮,令保安風險大大提高,懲教署早前才會建議採用視像方式出席喪禮。杜官最終批准胡志偉按特定條件短暫保釋外出,出席父親的喪禮,同時亦感謝律政司所作的特別安排。案件編號:刑事雜項案件二四○、二四一、一九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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