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有外籍人指揮群眾

2022-08-13 00:00

圖為反修例示威期間有大批黑衣人嘗試從近科學館道逃走情況。
圖為反修例示威期間有大批黑衣人嘗試從近科學館道逃走情況。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歲大專女學生連同其餘十多人於理大圍城暴動第二日早上突圍衝入科學館後被捕,大專女學生昨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還押至下月二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法官陳廣池觀看現場片段時,多次質疑現場有外籍人士指揮群眾,帶備頭盔和大型攝影機「重裝備」,而科學館保安更「做埋導遊,帶隊」。陳官認為處理年輕人判刑時須先索取連串報告,令法官有所掣肘,無法如原訂打算判囚四至五年,乃向律政司建議修訂例外罪行清單。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時,陳官質疑科學館保安開門協助示威者進入,控方回應指保安正關門拒絕示威者,片段可見保安隨示威者在館內遊走時,陳官直指保安「做埋導遊㖭!帶隊」。陳官亦多次查問片中「呢個外籍人士咩角色」,控方表示沒有相關資料,陳官隨即指「睇來係指揮緊」;片中顯示兩名外籍人士手持大型攝影機拍攝時,陳官又稱「仲重裝備攝影器材,有頭盔㖭。」
科學館保安「做埋帶隊」

陳官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一零九A條對監禁年輕人設限的例外罪行中沒有包含暴動等罪,令法官有掣肘,原打算判囚四、五年,惟受條例所限只得判入教導所,向律政司建議修訂例外罪行清單,擴闊法官酌情權,即使「(被告)一時後悔無知,唔等於一九年發生嘅事,可以大大地抹煞刑責。」

案情指,警方自十一月十七日晚上全面封鎖理大出入口,包括被告李嘉希在內示威人士向警方投擲大量物品和汽油彈,在校內以手推車搬運汽油彈,手持各類武器在校內走動支援。大批示威者身穿黑色衣物,戴有頭盔、眼罩及防毒面具等保護裝備,集結於暢運道天橋、南橋及北橋,使用垃圾桶等雜物築起路障,和警方防對峙,警方以銳武裝甲車在暢運道天橋推進時,遭投擲汽油彈致火焚燒。

翌早八時許,被告連同另外十六人由正門經暢運道逃離理大,前往科學館道,對峙期間向加連威老道警方防投擲汽油彈和硬物,其後經後門進入科學館,其餘突圍人士折返。警方之後進入科學館掃蕩,拘捕十七人包括被告,搜獲汽油彈及噴壺。片段拍攝到被告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左右開始與暴動參與者一同行動,包括攜有樽裝液體,在理大D座天橋頂前往暢運道天橋等。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九○、一九三、一九四、一九六、一九八、二○○及二○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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