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新例本月實施 警首次執法拘4男

2022-12-12 00:00

民航處與警方進行聯合執法行動,為無人機新例實施後首次。
民航處與警方進行聯合執法行動,為無人機新例實施後首次。

(星島日報報道)《小型無人機令》已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為讓公眾熟悉新規定及為符合規定作好準備的六個月寬限期,上月底已經屆滿,民航處與警方隨即於過去三日在維港進行聯合執法行動,為本月一日法例全面實施後首次聯合行動,其間拘捕四人涉嫌違例放飛無人機,當中兩人涉嫌在屬於限飛區的終審法院及高鐵西九龍管制站上空放飛無人機。

6個月寬限期上月底屆滿

警務處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警司余兆泉指出,警方與民航處於上周五至昨日在維港進行聯合執法行動,共發現四宗違反香港法例第448G章《小型無人機令》的案件。

首兩宗案件發生於上周五,執法人員在尖沙嘴及中區一帶巡查,發現兩名男子涉嫌違反操作規定,放飛小型無人機進入保安局局長指定限飛區,即終審法院及高鐵西九龍管制站上空,經調查發現同時涉嫌違反高度規定,警方在現場拘捕涉案兩名男子,當場檢獲無人機,案件由警方繼續跟進。

執法人員前日及昨日在油尖區巡查期間,分別發現二十八歲及三十二歲男子,違反操作規定及未經許可放飛無人機進入民航處處長指定限飛區,經調查後飛行高度亦違反有關規定,案件由民航處調查。

四名涉嫌違例人士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一歲,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四架小型無人機,當中兩架屬於甲一類小型無人機(重量為二百五十克以下),兩架屬甲二類小型無人機(重量為二百五十克至七公斤)。

民航處署理高級民航事務主任林慧詩表示,民航處與警方過去三日的聯合行動,為本月一日全面實施法例後首次,又指小型無人機發展迅速兼應用廣泛,要預留發展空間,故需要有前瞻性規管框架,相關法例因而誕生。

民航處提醒放飛前需註冊

新規管制度下,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無人機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有相應的規管要求,截至本月初,已有逾一萬八千人透過民航處的電子平台「SUA一站通」成功註冊,民航處提醒仍未為無人機註冊的市民,謹記在放飛前完成註冊、查閱無人機飛行圖和最新飛行資訊和相關法例要求,以及切勿未經許可於限飛區內放飛無人機。

民航處與警方將繼續透過宣傳與教育的方式,提升市民對新法規的認識及飛行安全的意識,市民如對法例有疑問,可瀏覽民航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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