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員誘12歲女童賣淫囚22月

2023-06-02 00:00

被告沈天韋,被判入獄22個月。
被告沈天韋,被判入獄22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26歲油站男收銀員,去年初利誘兩名12歲女童賣淫,詢問女童是否大胸或處女後,聲稱可找客人買其「第一次」,他便從中抽佣。女童家人得悉後報警,警方派出女警喬裝12歲女童「放蛇」面洽時拘捕他。被告早前承認3項企圖促使他人成為娼妓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昨判刑時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被未發育的女童吸引,重犯機會甚高,而且被告以12至13歲女童為目標,屬加刑因素,終判被告入獄22個月。
被告沈天韋,報稱為油站收銀員,他早前承認於2022年3月17日,在香港企圖促致女童X及女童Y成為娼妓;以及承認於同年3月22日,在香港企圖促致警務人員成為娼妓。控方透露,被告過往亦有非禮和遊蕩罪案底。
稱可找客人買其「第一次」

李官判刑時指,心理醫生和背景報告對被告的評價一般,心理醫生認為被告被未發育的女童吸引,重犯機會高,被告早前亦拒絕治療。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知其問題所在,願意積極面對及跟進其情況。李官認為被告如想改過,理應尋求專業協助,以免重蹈覆轍。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指,年幼女童心智未成熟,易受騙或被利用,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幸好單獨犯案的被告未成功已被捕,女事主才沒有因本案造成不能逆轉或不可磨滅的重大心理創傷。

李官表示,被告以12至13歲女童為目標,並以年輕人常用的社交平台尋找目標,屬本案加刑因素,但案件不涉及犯罪組織,亦沒有威嚇或威逼,經考慮後判被告入獄22個月。

案情指,被告向女童稱如她們在其安排的地方與男人性交,或介紹其他女童援交,便可賺到很多錢,若提供「3P」服務則可賺更多錢,價錢視乎女童的服務範圍而定,他則會抽取所賺金額的2成或3成作佣金。

被告其後與女警會面時表明,如她是處女並向客人獻上第一次,可為她爭取4500元報酬,他亦會破例只抽佣200至300元。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我今日約啲囡出嚟,想介紹佢哋做雞,我就可以賺佣」。

案件編號:DCCC 9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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