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認誤殺智障兒判入小欖

2023-06-03 00:00

仵工在事發當日,舁走死者遺體。
仵工在事發當日,舁走死者遺體。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母親三年前不堪照顧21歲智障兒子的壓力,以膠枱布綁成繩狀勒斃兒子,及後割脈服藥自殺未遂。她早前以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法官李素蘭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場深切影響涉案家庭的悲劇,雖然被告一家希望早日團聚,但考慮到被告被診斷患有復發性抑鬱症,而精神病人因抑鬱殺人的情況十分罕見,再次自殺或使用暴力的風險高,故採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被告入小欖精神病院一年接受治療。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一名慈祥又勤奮的母親,由於死者案發時已達21歲之齡,需離開特殊學校宿舍,被告因經濟困難並希望先解決死者的皮膚病,才押後考慮安排死者入住私人特殊學校宿舍,讓自己在案發時擔起照顧死者的責任,現時深知自已作出了錯誤決定。辯方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當時因照顧死者壓力大才犯案,現時已沒有此壓力源頭,故認為被告自殺及暴力風險低。被告希望早日與家人團聚,以照顧餘下一對孖生子女,懇求法官不要判她入小欖精神病院,更表明寧願坐監亦不希望入住精神病院。
寧坐監不望住精神病院

法官表示本案為一宗悲劇,事件深切影響涉案家庭,令涉案家庭失去一名兒子或兄長。法官留意到被告自2020年9月起還柙至今已兩年多,死者的孖生弟妹期間缺乏母親的培育及照顧,曾任職的士司機的被告丈夫特意辭職,全心照顧孖生子女,現亦需接受綜援以及壓力輔導。

法官判刑時提及兩名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被告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現時只完成一半的康復治療。被告曾因抑鬱症而殺人及使用暴力,故態復萌的風險高,需要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以控制抑鬱病徵及學習再次面前壓力時該如何控制與處理,適合判處醫院令一年;惟辯方的精神科醫生報告的意見則背道而馳。

法官了解被告案發時是因兒子的行為及與丈夫爭執,才會突然失控殺害兒子。法官接納被告一直愛惜家庭,盡心盡力照顧家庭,明白被告一家希望盡早團聚,但法官並不能忽略被告現時的精神狀態。法官認為被告願意接受治療只流於表面,獲釋後未必會完全配合治療,判處醫院令才可有助被告復康。
官指判醫院令有助復康

現年49歲女被告陳雪萍承認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期間,在葵涌邨住所內,誤殺長子黃發麟。案情指,長子自六歲起患有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長子離開特殊學校宿舍回家生活後,被告不時失眠及產生自殺念頭。被告案發當晚與丈夫因子女照顧問題爭執,長子十分嘈吵又不願從廁所出來,遂萌生與長子同歸於盡的想法,把一塊膠枱布打了四個結,綁成近一米長的繩狀,勒長子頸2至3分鐘致死。她發語音訊息拜託丈夫及朋友照顧好孖生子女,自行服用近20粒氨磺必利及安眠藥,以菜刀割左右手腕近2至3厘米。

案件編號:HCCC1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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