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漠視違法風險續做國際游說倡制裁
2024-04-12 00:00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進行第58日審訊。「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供稱,陳梓華曾表示認為「勇武」可以令到政府無法實際進行管治,故可以協助成立軍隊,並由以色列軍方訓練「勇武派」,陳的「勇武小隊」也牽涉「721」事件、中聯辦示威事件,以及2020年初邊境口岸爆炸品事件。李宇軒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認為自己已被北京視為政敵,遲早都會被捕,故沒有打算停止國際游說行動。當李被捕及獲釋後,則獲安排船隻偷渡往台灣,終被中國大陸邊防人員截獲。
李宇軒認為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參與的一系列眾籌登報行動及國際游說行動,協助「攬炒巴」接見英國國會議員Bob Seely及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等,也是「全部合法」。
裴倫德所作所為違《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李宇軒細閱條文並認為條文內容空泛含糊,但他深信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所作所為已違反《香港國安法》,因為裴倫德並非香港巿民,亦不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用字廣泛。
李宇軒指「覺得北京會搬龍門告政敵」,法官問李倘若擔心違反《香港國安法》,為何不暫停與裴倫德一起作出違法行為,李宇軒表示:「嗰陣我已經懷疑我可能被北京視為政敵」,他認為自己遲早都會被捕,即使不繼續行動也會被捕,故他決定繼續國際游說行動。李亦指他與陳梓華只是私底下談論在外地成立香港流亡政府,而SWHK網站及Telegram群組也提及過任何相關事宜。
陳梓華牽涉口岸爆炸品事件
李同意陳梓華認為「勇武派」製造混亂,可以令政府無法實際進行管治,而陳梓華在2019年7月相約李宇軒在火炭工業區見面,陳的「勇武小隊」有自己地方存放物品,亦牽涉「721」事件、中聯辦示威事件,以及2020年初邊境口岸爆炸品事件。
李宇軒於2020年8月10日在香港被捕,兩日後獲准警方保釋,其大妹Beatrice及陳梓華當年得悉後轉介事件,李獲告知須弄好反追蹤裝置,有車輛接送他到不同的安全屋。
潛逃台灣坐捷克總統飛機
2020年8月23日凌晨三點,有車輛接送李宇軒到布袋澳碼頭,表明已安排船隻,並把其個人資料交給台灣當局,指示他到達台灣後去當局投案,他被台灣釋放後,便可以順道乘搭捷克總統的私人飛機前往捷克,到埗後再找辦法飛往英國倫敦。
根據資料顯示,李宇軒在2019年8月23日在中國海域被捕,及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30日,以偷越邊境罪判其監禁七個月及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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