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擬上調罰則

2024-05-23 00:00

消防處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
消防處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

早前佐敦華豐大廈火災傷亡慘重,本報日前獨家報道當局擬於今年7月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先「進場」代未能遵辦條例要求的業主進行樓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然後再追收費用。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圓圖)昨在立法會表示,政府目前正加緊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擬上調不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罰則,爭取在七月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他強調,消防處已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採取執法行動;當局會適時檢視執法成效,按實際需要、情況及人手安排,考慮將巡查工作恆常化。
卓孝業在會上指出,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現時罰則的阻嚇性不足,應與時並進;在參考了性質或嚴重程度類同的罪行的刑罰後,當局傾向上調不遵辦「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罰則4倍,分別至最高10萬元和20萬元,以及增加每日相應的罰款,希望增加相關阻嚇力。他強調,適時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責任,但當局明白部分業主確實面對困難,因此提出上述有關代辦工程的修訂,以協助真正有需要的業主提升樓宇的消防安全。
罰款提高4倍增阻嚇力

經民聯議員盧偉國關注,當局會否立即對全港同類型樓宇進行大規模的消防安全風險評估,以及增撥資源以加強日常巡查及健全監管制度,從而堵塞該等樓宇的消防安全漏洞。

卓孝業稱,消防處推行風險為本的樓宇消防安全巡查計劃,優先處理消防風險較高的樓宇,如樓齡高、沒有消防裝備、單樓梯、三無大廈等,當局每年會就高風險的樓宇巡查一次。

因應華豐大廈火警事件,卓孝業表示,消防處再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並按相關法例採取執法行動,如逃生通道被阻塞、消防設備缺損等。他說,會適時檢視執法成效,按實際需要、情況及人手安排,考慮將巡查工作恆常化。在去年,消防處已採超過9000次執法行動,發出超過36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及提出超過300次檢控。

卓孝業又表示,消防處與屋宇署一直有系統地就全港相關樓宇進行聯合巡查,向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監管的樓宇約有1.4萬幢,目前完成巡查1.09萬幢,並發出37萬張消防安全指示,當中有4成已完成,剩下6成跟進中。他強調,修例旨在提升消防安全水平,不代表這些樓宇有即時火警風險,這些樓宇符合當時興建時適用的消防和建築標準;而條例生效以來,有3600宗沒有遵辦的個案成功檢控。

他續指,消防處與屋宇署正聯手一同進場評估樓宇風險,向業主提出有關消防隱患的意見及指示;並在今年第二季開展檢討完全沒有遵辦、疏忽的樓宇,將陸續作出檢控。

消防處去年12月成立了專責辦公室,就消防工程的樓宇改善,為業主提供意見,至今約有3000名市民查詢,進行了20多次會面及提供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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