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質疑李家田稱 無參與破壞行動仍獲資助

2024-07-13 00:00

2019年12月8日,民陣發起的大遊行。
2019年12月8日,民陣發起的大遊行。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52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續接受控方盤問,他表示遭受警方武力對待後,代表律師在案件第二次提堂時為他作出投訴,但李沒有拍攝傷勢和前往見醫生驗傷;控方質疑李稱沒有出席屠龍小隊一半的示威活動,參與時又不會堵路及擲汽油彈等,但隊長黃振強卻容忍,並繼續對李的金錢要求有求必應?李確認。  

李家田在控方盤問下,確認出生不足3個月便獲家人安排進行天主教領洗,本年5月才領取領洗證明作個人背景之用,控方質疑李沒有領聖體,以確認其天主教徒的身份,李稱沒有上主日學,媽媽在他小時候叫他長大才領聖體,惟李後來沒想到這件事。控方問李有否對外宣稱為天主教徒,李指有,但在法庭外從沒有用聖經宣誓過,並且上基督教學校。
李沒領聖體 天主教徒身份存疑

李家田指2020年6月11日被捕時遭受武力對待後,一直感到害怕,稱擔心自己及母親的待遇。控方指李被捕後,其母離港直至過世,從沒有返港,李確認,控方又問李「驚到幾時?」,李回答時至今天仍感到害怕,控方不解並指懲教署與警務處是兩個獨立部門,李辯稱擔心庭上講述警方武力對待他的過程,日後會有「報復性待遇」。

控方指李家田被捕兩天後首次被押解上庭,但期間沒有作出對警方的投訴,第二次才由律師代表提出遭受武力對待的投訴,要求讓他到醫院驗傷,但根據警員記事冊紀錄,李沒有拍攝傷勢和前往驗傷,李同意並稱紀錄是警員自問自答。

早前李家田供稱留在屠龍小隊其中一個原因為取得資助,隊長黃振強曾向他提供約一萬元。

李家田稱曾參與屠龍小隊約10次行動,但自己沒有進行任何破壞行為,只是觀察現場情況,另他沒有出席屠龍小隊一半的行動,又曾沒有理會黃振強指示、自行進入理大,控方質疑,黃容許李作出上述行為,又在李索取資助時有求必應?李同意控方問成員有否埋怨李,李指成員可能在行動中「認我唔出」。

控方關注李家田Telegram用戶名「I am reinforce Jr.」是根據甚麼典故,李稱是高達動畫,「reinforce Jr.」是用於打仗的戰艦,控方追問「打咩㗎?」,李指是打外敵,控方又問「係咪政府㗎?」,李回答「佢係幫助國家嘅」,又表示喜歡高達動畫的「反戰」概念。

至於另一用戶名「John lemon」,李家田稱是致敬Beatles的成員John Lennon,因喜歡對方宣揚和平。李另稱不清楚另一被告張銘裕、黃振強分別使用「小熊維尼」和「healer」作用戶名的原因。

由於李家田代表大律師身體不適,昨提早休庭,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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