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母指登門探視後官恩娜臭罵外婆

2024-09-21 00:00

麥銀娣供稱到官家「突襲」探望母親後,官恩娜兇狠地臭罵了外婆一頓,其母與官仲銘聯名購買上水萬豪居洋房單位,料為避免再寄人籬下。
麥銀娣供稱到官家「突襲」探望母親後,官恩娜兇狠地臭罵了外婆一頓,其母與官仲銘聯名購買上水萬豪居洋房單位,料為避免再寄人籬下。

藝人官恩娜(Ella)已故外婆勞笑鳳生前把逾4000萬元資產贈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銘,再立遺囑把遺產全數贈予其「契仔」馮明業。勞笑鳳3名女兒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官恩娜大姨母麥銀娣昨供稱勞與官家同住後,3人被限制探望,她們「突襲」上門與母親會面後,勞遭官恩娜臭罵至「狗血淋頭」,令勞「接受唔到」,便與官仲銘聯名購買上水萬豪居洋房單位,避免寄人籬下及看他人眼色,麥銀娣推斷其母是因居於官家「唔開心先要買樓」。

本案3名原告為死者勞笑鳳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2名被告為勞笑鳳的次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以及麥銀麗的男性好友、勞笑鳳「契仔」馮明業。
探視期間「契仔」曾恐嚇其母

麥銀娣昨出庭供稱,患認知障礙的母親完成白內障手術後,2011年獲安排與麥銀麗同住上水雞嶺物業,她因是公屋住戶,除了上班亦需照顧5名小朋友,故無法照顧母親,也沒能力許下供養母親一生的承諾。母親2012年初曾到廉政公署舉報麥麗萍丈夫麥傑儀行為失當,但麥銀娣否認3名女兒曾因廉署事件與母親爭執。

麥銀娣質疑麥銀麗及馮明業合謀把勞笑鳳資產轉給官家,形容其母當時與麥銀麗同住的處境像是「被禁錮者」,出入有車接送及有人陪同,不會自己一人外出,也不能使用手機與外界聯絡。3名女兒在2012年3月欲探望母親,但馮明業訛稱其母不在家,她們「突襲」上門後發現母親見到她們表現雀躍。

麥銀娣指母親當時對3名女兒欲言又止,不斷看馮明業眼色,每當馮明業走近時,母親便會轉移話題,看似不敢在馮明業面前說麥銀麗壞話,當馮明業不滿母親的說話,便會立即指責及恐嚇其母說「你再講我就唔理你」等。

麥銀娣又指,她們3人到官家探望母親後,官恩娜兇狠地臭罵了外婆一頓,稱勞形容官恩娜「鬧得好甘,鬧到佢接受唔到」,眼泛淚光地向麥銀娣哭訴事件。

麥銀娣認為其母一生守財吝嗇,絕不可能只是因為與官家同住後改善生活質素及家人關係,就大幅改變對金錢的看法。她認為母親絕不可能選擇立遺囑,而母親絕大部分資產已在官仲銘手上,認為馮明業不在乎他能否獲得勞的遺產,是在沒有得益下按密友麥銀麗的指示,明知其母精神行為能力不足,仍帶她簽署遺囑,合謀不當影響其母。

辯方質疑麥銀娣上門探望母親時,得知母親與官仲銘在2011年12月合資購買上水萬豪居洋房單位,並已支付一半樓價後,第一時間只擔心「長命契」的分權問題,沒有關注其母當時有否精神行為能力作出買樓決定。惟麥銀娣認為母親是因為「唔開心先要買樓」,推斷母親不想再與官家同住,不希望聽到「不理你」、「扔低你」等威脅說話。她亦擔心母親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買樓,但認為母親沒有被逼買樓。

麥銀娣自2012年3月起沒有與勞笑鳳見面,故不清楚母親其後是否真的有打算立遺囑,她也不認為母親收馮明業為「契仔」是為了填補一生沒有兒子的遺憾,重申其母從來不會送禮答謝他人,又認為若母親愛錫「契仔」,大可直接轉移資產予馮,毋須特意立遺囑讓馮成為遺產受益人。案件編號:HCAP 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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