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黨收購戶口洗黑錢 元朗拘124傀儡戶口持有人

2024-12-25 00:00

馬頌怡表示,不法之徒以幾百至幾千元報酬引誘被捕人,賣出或借出戶口以協助收取及清洗騙款。
馬頌怡表示,不法之徒以幾百至幾千元報酬引誘被捕人,賣出或借出戶口以協助收取及清洗騙款。

詐騙集團大肆收購市民的銀行戶口,用作收取及轉帳欺詐受害人得來的款項,元朗警區為打擊有關不法活動,過去3星期展開大型執法行動,先後拘捕124名協助清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包括4名內地人。負責案件的警官指出,警方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並積極與律政司就同類型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早前不少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均有所增加,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表示,由今年1至11月,該警區共接獲3467宗詐騙案,包括假冒客服電話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及網上購物騙案,歹徒要求受害人將款項轉到傀儡戶口。有見及此,元朗警區刑事部於本月2至23日展開「怒浪」行動。
案中損失金額達6869萬

是次行動針對牽涉詐騙及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警務人員共拘捕共124人,包括90男、34女,當中120人為本地人,4人為內地人,年齡介乎17至71歲;眾人涉及128宗案件,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使用虛假文書」、「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案中總損失金額6869萬元,警方凍結了89.8萬元。

馬頌怡續稱,被捕人全部是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被不法之徒以幾百至幾千元報酬引誘,賣出或借出戶口以協助收取及清洗騙款,其中4人在社交平台主動出售自己及他人的戶口。

「洗黑錢」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馬頌怡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銀行戶口給其他人,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行。

馬頌怡續稱,警方積極與律政司就同類型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過去一段時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令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別增加12.5%至33.3%,最高的個案被判處75個月監禁。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合作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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