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刀杀父 凶器原用来自尽
2021-07-20 00:00
二十八岁被告黎谨友称,案发前从事保险工作及副业,但其后收入下降,儿子出生后开支变大,最终向大耳窿借了二十万元。对方要求自己于同年十二月还款,同时开始每月缴付一万元利息,为期十四个月。如果无法偿还债务,该名借贷人或会到自己寓所骚扰其妻儿。
被告表示本无打算向父亲借钱,只是想在死前见父亲,当日在父亲位于屯门的住所聊天期间,二人曾经喝酒,最初气氛良好。惟被告提出借钱一事后,父亲闻言指「都知你无咁好死,过嚟作古仔呃我」,更骂被告「点会有老婆?有嘅都系妓女,个仔都唔系你㗎啦」,随即拿起闹钟及椅子掷向自己。其后父亲大叫「你快啲去死」,被告从背包取出餐刀,一转身便插中父亲颈部,父亲站起身向前移动,被告见状便按着对方肩膀再捅两下。
被告续指,不记得捅了父亲多少次,形容整件事发生得「太快」、「好突然」,「谂唔到嗰下想点」、「答唔到有咩原因(杀父)」。被告之后回过神来,试图摇醒父亲不果才意识到自己「做错嘢」。被问到当日为何要带刀赴约,被告则称乃寻死之用,强调从未想过要伤害父亲。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五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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