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一级荣誉生暴动罪成囚45月

2021-07-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拥有多项产品专利发明的三十一岁理工大学一级荣誉毕业生,于前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理大围城期间于红磡一带被捕,被控暴动罪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为首宗涉及理大围城的受审暴动案。他早前被裁定两罪均罪名成立。法官姚勋智昨日指,暴动为严重罪行,涉案暴动亦明显非突然发生,有逾百名示威者聚集、堵路,规模不小,其间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砖头及照射强光,考虑被告非带领或号召角色,亦没有造成严重伤亡,就两罪判被告入狱三年九个月。

姚官判刑时指,虽然控方没证据显示被告雷烁铿曾使用暴力,但法庭在量刑时应考虑整个群体的行为,而非单单被告个人的违法行为,考虑到被告当日没有任何带领、号召行为,事件亦没有引发严重伤亡,就暴动罪判被告囚三年九个月。

至于管有波子及索带,姚官则指,现场有人用索带捆绑栏杆,且有不少波子在地上,认为被告显然想用涉案物品作非法用途,就此罪判囚三个月。姚官最终下令两罪同期执行,即总刑期为三年九个月。

被告雷烁铿,报称产品设计员,拥有数项专利发明,被控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九龙红磡芜湖街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参与暴动,以及管有二十六粒波子及一百条胶索带。他自辩称,当日从新闻报道获悉有教育界人士到理大接年轻人离开,认为母校冲突有机会和解,于是回校见证。其间遇上警方驱散,他被人群推跌,来不及离开而被捕。

至于背包,由于是与弟弟共用,不知当中有波子和胶索带。他辩称,波子是供家中的猫玩耍,索带则用作系紧窗花铁网;生理盐水是忧虑警方一旦发射催泪烟时防身之用。

惟姚官不接纳其说法,指当警方与示威者对峙时,被告穿戴保护装备身在其中,而道路上满布砖头、波子及被索带绑起的栏杆,阻碍警方推进,明显有意图参与暴动。

辩方大律师姚本成求情时形容,被告是一个「好好嘅青年」,「全世界都赞佢」。被告自小成绩优异,为理工大学一级荣誉毕业生。其家人、朋友均指他是一个孝顺、顾家及乐于助人的人。被告亦承诺在服刑时继续自我增值,不会浪费时间。另强调被告在涉案暴动中非主要角色,没有号召、带领其他示威者,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作出任何暴力行为,希望法庭能轻判。

案情指,被告当日在逃走时跌倒,被正在驱散示威者的警员拘捕,并在他身上搜出波子及索带。警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四月底,警方就理大事件共拘捕一千三百九十三人,当中四百一十八人已被检控。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四三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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