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彭韵僖寄望律师会 促进中港法律互补优势缔造双赢
2021-08-12 00:00
律师会将于本月二十四日进行周年大会,二十名现任理事当中五名任期最长理事需要改选,透过理事会改选重新选出五名理事,截至八月二日共有十一名候选人参选,包括马秀雯(Selma Masood)、黄巧欣、陈国豪、傅嘉绵、袁凯英、岑君毅、白乐德(Denis Brock)、罗彰南(Jonathan Ross)、韦恒理( Henry Wheare)、黎蒑及唐玮纶(排名不分先后)。彭指,律师会已向一万二千多名会员寄出投票表格,以及十一名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当中简述他们的参选理念及过往经验,候选人可利用电邮、社交平台、影片分享等形式进行宣传,而会员则可以邮寄或授权方式投票。
大律师公会近年被指渐趋政治化,不时作出政治性评论。被问到香港律师会会否怕步大律师公会后尘时,彭韵僖力申律师会是一个自我监管及政治中立的专业团体,具有法定权力规管律师行及律师执业操守,以维持律师的最高专业水平。
彭认为:「专业团体就要做专业团体应该做嘅嘢」,「我哋唔系一个政党,「我哋唔系一个政治团体,亦唔系一个政治或时事评论员,所以我哋应该保持政治中立」。彭强调律师会致力维护法治及公平审判,促进司法公义,而律师会以法律为依归,亦是法治的守护者,一旦任何法官被针对或攻击,律师会必定会站起来捍衞法治,发声明强烈谴责恐吓或企图恐吓法官的暴力行为。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早前建议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准许任职律政司的律政人员包括事务律师等,在毋须成为执业大律师及完成三个月实习情况下,均可以合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事件一度掀起法律界热议,大律师公会亦公开反对政府修例。彭受访时表示律师会支持政府修例,彭认为律政人员在法庭上担任起大律师的职责,假如律政人员表现出色,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亦认为他/她适合担任资深大律师,便应该让律政人员有机会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彭指现时不少律师已取得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的资格,可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享有出庭发言权,故希望政府尽快修例,像英国般可让有能力的事务律师有机会成为资深大律师。彭表示:「如果有同等能力、同等水平,咁你无理由只系因为一个系大律师,一个系律师,而不可得到资深大律师的资格。」
《大律师行为守则》中规定「大律师必须经律师转介聘用」,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早前曾指,他在任期间希望解除此规定,希望大律师能直接接触客户,减少浪费不必要时间及金钱。彭认为律师行延聘大律师有助维持大律师的中立角色,而转介聘用的方法源远流长,亦令大律师与客户保持距离,以提供独立及不偏不倚的法律意见。
客户透过律师的协助去选择合适的大律师,商讨合理的费用,而一宗诉讼需要律师和大律师分工合作,一旦解除规定必定会影响深远。彭认为任何的改革均需考虑到其带来的影响,并应作全面性谘询,以平衡利弊,不应仓卒地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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