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驱车冲斑马綫 险撞BB车及途人
2022-01-07 00:00(星岛日报报道)七十年代一首交通安全歌:「慢慢走,勿乱跑,马路如虎口,交通规则要遵守,安全第一,命长久!」时至今日仍然适用;一名四驱车司机疑罔顾交通安全,三日前在大埔一条斑马綫上,没有停下让推着婴儿车女子先行,有关车cam录影片段在网上流传,警方高度重视案件主动深入调查,翌日以涉危险驾驶拘捕涉案四驱车司机。
驱车冲斑马綫,险撞推BB车女子,司机涉危驾被捕。警方称,本周二,一辆银色四驱车于大埔汀角路近海宝花园行驶时,未有让正于斑马綫横过马路的行人先行;从网上一条约九秒车cam影片可见,拍片车辆已慢慢停下让路,当时有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途经,已经踏出斑马綫,另有两男女亦在来回綫上准备步出。
影片摄下涉事四驱车驶至上址时,司机无先让途人过路意识,反而直驶过斑马綫,与女事主及BB车擦身而过,直至四驱车驶离后,停下的途人才相继过路;警方指高度重视案件经主动深入调查后,翌日(周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名,拘捕该名四十七岁四驱车司机。
最高可判囚三年
上月二十八日,网上亦流传一段短片,显示一辆红顶小巴于上月二十四日驶近黄大仙大成街,司机未让正于斑马綫横过马路的行人先行;警方高度重视案件经调查,四日后拘捕四十七岁姓周小巴司机,涉嫌危险驾驶获准保释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报到。另外,去年十一月中,警方根据网上流传三段影片,事发为该月十日至十三日,有司机分别于屯门及大埔途经斑马綫时,未有让正横过马路的行人先行,两日后拘两男一女司机(二十八至七十四),同涉嫌危险驾驶,显示司机不守法意识日趋严重,危及途人安全。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汽车,即属犯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二万五千元;如属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六个月,再次被定罪,则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两年,另外须强制修习驾驶改进课程及记违例驾驶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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