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妇见黑衣人掟砖 「本能反应」拾砖还击

2022-06-21 00:00

事发于一九年十一月,可见现场情况混乱。
事发于一九年十一月,可见现场情况混乱。

(星岛日报报道)七旬清洁工于二○一九年在上水遭飞砖掷毙案,两青年昨续就谋杀等罪受审,有份清理路障的妇人供称,当日黑衣人首先向途人掟砖,她见到有市民被围着袭击,她因「本能反应」投砖还击。此外、十八岁被告警诫下承认当时为了「凶下」一名挥舞铁棍的老翁,而拾起一把锯上前「胆粗粗咁挥咗一刀」,疑令对方右脚受伤。
目击证人柯明玉供称,她于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看见上水龙运街北区大会堂外的马路有许多砖头,便与女儿一同搬砖,其间一群穿黑衣、戴口罩人士迎面冲来向她们掟砖。她当时感到害怕,「我哋本能反应系执地下啲石头,掟返过去。」黑衣人一度后退,但其后再有更多黑衣人折返。期间一名黑衣人用一支约三尺长的铁通压向她的腹部,并质问「你系咪想死」,她回答「我无工返,就嚟饿死」,随后被另一人拖走。
  称曾被黑衣人铁通压腹


柯之后见到一名市民遭数名黑衣人围着袭击,于是走近并向黑衣人掟砖,后来遇袭市民被其他人救起,其脸部满布血。她再转身见一名老翁「瞓低咗」遂报警,其他市民则把老翁移离「战场」。

柯在辩方盘问下表示目睹被围的遇袭市民持棍,但不记得对方有否用以袭击黑衣人;而她掟砖意图是吓退黑衣人,强调自己距离很远,不会掟中他们。辩方指出,相关照片可见,柯其实离人群非常近,甚至愤怒,忘记了身旁女儿。柯回应「唔系,我仲记得我嗰女。」
被告警诫称后悔、无杀人

负责拘捕被告陈彦廷的警长杨家强指,陈警诫下称「阿Sir我好后悔,我无杀人,我嗰日只系同刘子龙(案中另一名被告)喺度打阿伯。」杨将此写在记事册,并向陈覆读一次后,要求对方签署确认,惟他承认没有记录自己曾覆读过警诫供词。

陈在警诫录影会面片段中承认,案发当日凌晨四时许便前往上水中心一带,响应Telegram号召的「黎明行动」,当时只有数名黑衣人设路障,两小时多后才有更多人掘砖,他便帮忙搬砖头。后来有长者与黑衣人口角,继而开始互掟杂物,期间一名伯伯挥动铁棍打中黑衣人右手。他「求其喺路边执咗把类似锯嘅物体,想上前凶下佢哋,但好明显无用啦。咪胆粗粗咁挥咗一刀,好似揩到伯伯只脚。」他事后因「惊得滞」,未及查看伯伯伤势便掉头走,不确定有否击中对方。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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