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售周杰伦陈奕迅门票 女惯犯认欺诈囚10月
2022-06-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曾犯有七宗欺诈案底的女售货员于三年前在网上放售周杰伦和陈奕迅的演唱会门票,骗取一名女子落订逾万元,更以业主的银行户口收款当作交租,最终收取近两万五千元骗款后「潜水」。该售货员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欺诈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判刑指,被告的犯案手法普遍,处心积虑诈骗,而且部分骗款牵涉无辜业主,遂判入狱十个月,并下令其中五个月与被告现行的刑期分期执行。黄官没有颁下赔偿令,着事主可循民事索偿。
二十四岁被告赖子慧被控于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虚假地向李泳桩表示会售卖二十张演唱会门票予李,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李支付两万三千八百元及向中银户口支付一千三百元而导致自己获得利益。控方透露,被告共有九项案底,其中七项为欺诈罪,目前仍因前案服刑中的被告,最早可于二○二三年获释。
转入业主户口交租
案情指,被告在Instagram发文放售歌手周杰伦和陈奕迅的演唱会门票,女事主李泳桩愿以总额两万三千八百元购买二十张演唱会门票,并在同年十月十七日相约被告在香港站见面,并支付一半现金订金一万一千九百元。翌日,事主追问被告演唱会门票不果。事主怀疑受骗,要求被告退钱,反遭被告要求支付一千三百元「退款费」到中国银行一个户口内,李只好照办。直至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事主再次要被告退款,但被告却声言要事主先支付演唱会门票的尾数,然后再肯一次过退款,事主信以为真,再次在奥运站将门票的馀数一万一千九百元现金交给被告,但被告收款完全无视事主要求,事主终报警求助。
被告于去年三月被捕,在警诫下称「我都系一时贪心先呃佢,另外我当时租屋住,呢个系我平时交租畀业主嘅户口,我叫事主入钱后,我就会同业主讲笔钱系我入嚟交租。」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一五一四 ——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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