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展鹏认光顾按摩院 「从来无接受性服务」

2022-08-17 00:00

前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昨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作供。
前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昨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作供。

(星岛日报报道)前国安处处长蔡展鹏去年三月怀疑光顾无牌按摩院,涉案三女一男被控管理卖淫场所等六罪,昨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温绍明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后,蔡展鹏昨午以辩方证人身分作供称,他自二○二○中起以私人身分光顾按摩院约四至五次,从来无接受性服务,亦无任何人向他推销过。至于是否知悉按摩店提供这类服务,蔡称不知情,「无人提供过畀我」,而他也不认识任何职员。四名被告选择不自辩,案件延至九月二十三日结案陈词,期间各被告续准保释。
蔡展鹏同意当警方突击上门搜查时,他正与一名年轻女子身处在同一房间内,他记不起共去过按摩院多少次,「可能系几次」。辩方大律师Oliver Davies追问下,蔡回答表示「四至五次」,首次到访为二○二○年中,而行动前一星期他亦去过按摩院。蔡称,每次到访处所时按摩师都会提供「同一样」的服务,他会逗留约一小时。他表示记不清楚突击上门前有否见过该按摩师,不过对方从来没有提出可以有其他性服务,以往亦无人这样对他说过。
强调每次均无特定按摩师

辩方问到,处所内外有否任何明言会提供性服务的字眼,蔡表示没有。对于是否合理相信该处会提供这类服务,蔡称「不清楚」。辩方澄清性服务意旨是「摩擦性器官」(Masturbation),蔡确认无被问过,蔡强调,每次都无特定按摩师,「我无选择」,而每次都是由不同的按摩师提供按摩服务。

控方高级检控官高凯怡盘问下,蔡表示每次都是以私人身分到访,与职务无关,他亦对警方当日的扫黄行动毫不知情和无控制权。控方又问到,有否其他方法确认处所有否牌照,蔡表示没有,他对于场所的认知是基于个人判断,只限于曾到过的公共区域及房间。蔡明言不知按摩师对客人提供其他的服务,而且不认识任何在该处工作的员工和管理员,亦从来没有向他们作出调查。
指无法确认处所持牌否

在本案中负责拘捕行动的警员陈晓斌,早前在辩方资深大律师李颂然盘问下承认当日下午二时零二分进入七号房,看到按摩师「朱小娟」(Jessica)与一名高级警官在一起,陈认得高级警官的外貌,因他曾在警务处网页和电视见过他。

陈其后确认该警官就是蔡展鹏,陈证实蔡展鹏并非放蛇行动的一员,不清楚对方是否以顾客身分出现。陈之后通知案件主管入房,他带领女子离开后便无再干预房内的事情。

放蛇警员郭建燊则供称,其中一次放蛇行动,入房洗澡后全裸躺在牀上,Jessica表示「我一定会令你好满意㗎」,并替他头、肩、腿等全身上下不同部位按摩约四十分钟。Jessica问郭「你今日想玩咩呀?」并表示能提供「打飞机」、「波推」、「Nuru」等由五百至八百元不等收费的服务。郭选择了价码最低的服务,Jessica将「透明液体」涂在他的肚和大腿上开始按摩。

被告依次为三十六岁女按摩师李亦晴、三十四岁无业越南籍女子元秋香、三十五岁女按摩师张明芳及六十一岁无业男胡炳雄。案发日期为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五日及去年三月十九日。各被告被控经营香港湾仔庄士敦道胜意大楼某室作卖淫场所的处所以及管理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共六罪。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一六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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