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就亡母遗产呈交知会备忘展开聆讯
2023-01-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长房二房三房共十六人,去年初签妥一份保密和解协议达成大和解,把扰攘十年的霍家二代争产案告一段落。而霍英东的元配吕燕妮二○二○年九月于跑马地养和医院与世长辞,享年九十七岁,根据霍英东十多年前的遗产分配,吕可获分一亿元。霍家长房次子霍震寰去年率先向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呈交知会备忘,即要求法庭在批出吕的遗产授予书前,必须先行通知他才可进行,事件或再掀起霍家长房另一宗争产官司前哨战。据悉,元配吕燕妮病逝时名下资产,包括现金及一批首饰,总值不超过五千万元。
或掀另宗争产官司前哨战
霍家长房次子霍震寰去年下旬向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呈交知会备忘,把利害关系方列为已故霍英东元配吕燕妮、长房长子霍震霆、长房三子霍震宇、长房长女霍丽萍及长房次女霍丽娜,但没有列出长房幼女霍丽励。案件昨于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讯,聆案官许家灏批准霍震寰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可于二十八日内向法庭提交誓章,以便尽快排期处理案件。
将4兄妹及亡母列为利害关系方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例》,任何人如欲确保遗产授予书不会在他本人不知悉下获盖章,都可在遗产承办处登记知会备忘。一般而言,知会备忘的有效期为六个月,逾期即停止生效,但申请者可以再次登记。
霍震寰登记知会备忘,便可要求法庭在批出亡母吕燕妮的遗产授予书前,必须先行通知他,以免遗产被暗中分配。而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得知有人登记知会备忘后,亦可以向遗产承办处申请,向知会备忘登记者发出警告书,要求登记者向承办处呈交应诉书,澄清他与遗产有何关系,以及与警告书申请者是否有对立的利益。
霍家二代争产案始于二〇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华及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介入调停,霍家十六人终签订「和解协议」达成「世纪大和解」。长房三子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各自分得六十五亿元,其他成员则各自分得一亿元。据二房三房在今年重启的争产案透露,二房三房成员每位获分配一亿元遗产。
但长房兄弟姊妹间争议家族公司在内地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份回购问题,去年初令争产案重启,案件进行近十三日审讯后扭转乾坤,长房之间经商讨后同意签订和解协议,法官陆启康以同意传票方式撤销案件,并形容该案是一宗相当可悲但却有美满结局的案件。
案件编号:HCCA 29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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