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房屋局应正名「公屋局」

2023-03-14 00:00

为了缩短公屋轮候时间和纾缓劏房问题,上届政府决定将新增房屋土地的公私营单位比例,由原来的6︰4调高至7︰3。而公营房屋当中,一般约7成单位为出租公屋,3成为居屋、绿置居及首置盘等资助出售房屋。换言之,近年约一半的新增房屋供应皆为出租公屋,私楼仅占3成,各类资助出售房屋合计只占两成。

有关做法在当时属合理,但不应变为恒常政策,更不应被当成政府的绩效指标或社会的长远目标。香港作为一个相对富裕的资本主义经济体,若长期都有一半住户(按人口计可能不止一半)要居于由纳税人大幅补贴的出租公屋,长期都没有能力自置居所或租住私楼,实在令人感到汗颜、甚至羞愧。

有愈来愈多社会人士指出,政府多年来的「重公营、轻私楼」及「重出租、轻出售」政策,开始产生了一些相当负面且深远的影响。一些本来有潜力向上流动的基层家庭和青年人,因为短期内无力购买私楼,抽居屋又「难过中六合彩」,久而久之便将「上楼」视作唯一的居住选择以至人生目标。部分人更刻意不求上进,不望升职加薪,宁愿打散维生,有馀钱宁愿去旅行亦不作储蓄,以免因入息及资产超标而丧失轮候公屋资格。

另一边厢,由于私楼用地供应有限,发展商以改划、重建等方式建屋,政府审批需时多年,导致私楼供应大落后,楼价与租金升至与大多数市民的负担能力脱节,愈来愈多基层家庭和青年人对置业安居感到绝望,进一步增加了轮候公屋的诱因,形成恶性循环。

不少研究都指出,出租公屋是相当有效的扶贫政策,有助基层市民减少住屋开支,将较高收入比例用于子女教育和改善生活。但近乎一刀切的入息及资产限额、缺乏弹性的租金水平、偏低的流转率,以及成效不彰的富户政策,却令到一些有能力或实质已脱贫的家庭,继续长期享受到纳税人的巨额资助。
私营房屋政策不能上议程

现届政府强调「精准扶贫」,希望将有限的公共资源,以更有效和可持续的方式协助真正有需要的市民。笔者认为当中须包括检讨现行的房屋政策,而且不是只看出租公屋政策,私楼、资助出售房屋,以及三者的关系也须一并彻底检视。

记得约1年前政府游说立法会支持架构重组方案,包括将「房屋局」由以往的「运输及物流局」独立出来时,笔者已强调新政策局须改变过往的「重公轻私」政策。但笔者早前要求将私营房屋政策,列作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的讨论议题,局方竟称在今年内都无法安排,似乎与改组前一样只专注公营房屋。如是,那倒不如将「房屋局」正名为「公营房屋局」,简称「公屋局」,以免外界对该局工作有任何遐想。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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