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管制「放生」动物权益与保育两全

2023-06-09 00:00

上周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于立法会上表示有意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表示放走或遗弃动物,因而使其造成不必要痛苦,即属犯罪。另外更建议提高针对残酷对待动物行为的罚则,以提高阻吓力。笔者对此表示大力赞成。

所谓「放生」,源自不忍动物被困或面临宰杀,又或是无力饲养宠物而将它们放归自然的行为。然而将不属于本地自然环境的动物放到野外,被「放生」的动物既可能因不适应环境而死亡,或者它身上带有的病原体可能会感染本地野生动物,结果不但沦为「放死」,甚至牵连无辜野生动物。倘被「放生」的动物意外地适应野外环境,则有可能大量繁殖并侵占原生动物的栖息地,造成放生者看不见的更多杀生,以及各种各样祸害,多年来本会及各个环保团体都呼吁停止「放生」行为。
社会改变大  宠物先遭殃

近年疫情、移民潮等社会变化带来一波宠物弃养潮。今年初就有关注动物团体指出弃养猫狗数目比过去增加一倍。除了猫狗,各类「异宠」被遗弃的情况亦有所增加,例如上月于八乡捕获的鳄鱼就有可能是被弃于野外的宠物。
日禁放生红耳龟

鳄鱼这类威胁人类的宠物毕竟是少数,但笔者上月于城门郊野公园进行恒常生态调查时,就发现一条逾2米长、被「放生」的红尾蚺躺卧在山径;而本会的蝴蝶普查员亦于上月在西贡海岸发现被人「放生」的孔雀,虽然都已通报有关部门,然而只有红尾蚺被捕获,孔雀则已不知所踪,它很大机会因不能找到足够食物而死亡。

不过被「放生」最多的「异宠」应数到红耳龟(即巴西龟)。红耳龟由于繁殖容易,所以能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出售作宠物,是世界各地均常见的宠物龟。然而它们长大后需要的空间暴增,样子亦没有小时候鲜艳可爱,因而被人弃养的情况亦是全球普遍。不过它们拥有超强的适应性,令它们成为世界保育联盟指名的100种入侵物种,对非原生地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在香港几乎所有水塘及公园水池都可以找到红耳龟的身影。

为应对红耳龟造成的问题,日本政府于本年6月1日起,禁止未经许可的进口、销售、以销售为目的而饲养及购买的红耳龟,同时亦禁止将饲养的红耳龟放生,如有违反,最高可处3年监禁或300万日圆罚款。此项禁令是为了保护当地生态系统而制订的新版外来生物法,除了红耳龟外,被称为小龙虾的克氏原螯虾亦被列入其中。

反观香港,目前唯一直接和遗弃动物有关的法例是421章《狂犬病条例》第22条的「弃掉动物」,当中指出若无合理解释弃掉动物,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不过此条例仅限哺乳类动物,所以不论弃养红耳龟、孔雀或是鳄鱼,都只能循放生地点是否政府场地而作出检控,以惩治弃养者非法丢弃「物件」,而非「放生」这个行为。
立法管控本地「放生」

其实为保护本地生物多样性,政府曾推出《香港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画2016-2021》(下称BSAP),当中亦清楚指出需要加强公众教育,防止把外来物种放生到野外,并提升动物福利的意识。但就目前所见,单以教育来减少「放生」行为似乎并未足够。政府目前仍未发布新一阶段的BSAP内容,也许可以考虑就「放生」行为加强规管,并订立专门法例,以保障动物福利,同时保护本地生物多样性。
锺翠珊
绿色力量助理高级教育及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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