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煽袭警罪成 判囚10月

2023-07-20 00:00

22岁被告叶倩敏早前已因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监21天缓刑1年。
22岁被告叶倩敏早前已因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监21天缓刑1年。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7月1日铜锣湾发生刺警事件,22岁女子其后在网上发布煽动性言论,包括在Instagram发帖称「支持以最暴力行动 以示革命之心」。她早前因违反高院「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监21天,缓刑1年。女子昨在区院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被判入狱10个月。法官谢沈智慧指被告目无法纪,挑战警方执法权力,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罪责极其严重。
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当时香港经历一连串暴力冲突,被告犯案前一天更有示威者刺伤警员后自杀。在此种氛围下,被告煽惑他人以暴力和枪械去伤害警员,意图令他们受严重伤害,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和治安的风险,公然挑战警方执法。法官又批评被告犯案时使用「黑警」等字眼,刺激他人憎恨及仇视警方,令警员难以执法。

法官指被告在3个网上平台作出煽动,明显意图煽动更多人去伤害甚至杀害警员,被告在帖文中更称收过律政司信件及指「冇嘢惊」,显示出其目无法纪。最终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终判监10个月。
IG发文自称恐怖分子

22岁被告叶倩敏承认于前年7月2日,在香港意图使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恶意导致上述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

前年7月1日晚上,男子梁健辉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用刀刺警后自杀,事后政府谴责梁的行为属恐怖袭击。翌日下午,被告在Telegram公开群组表示,「其实71 101系杀狗好日子」及「喺香港玩M82就好X正」;71意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101则指国庆日;M82为枪械型号。被告又在Facebook称「其实有嘢值得我哋学」等;及在Instagram发文称「本人乃恐怖分子」、「支持以最暴力行动 以示革命之心」等。

两日后,被告又私讯他人称「我死之前畀我杀一只狗」及「我要揽埋佢哋死」;被告在警诫下称一时冲动或贪玩才犯事。

案件编号:DCCC1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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