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案12被告暴动罪成判囚

2023-12-24 00:00

理大冲突案当日,警方在理大外围驱赶大批示威者。
理大冲突案当日,警方在理大外围驱赶大批示威者。

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锁理大,示威者到附近一带增援,有19人在校园对出畅运道被捕被控暴动。其中5人早前认罪判入教导所,2人暴动罪脱,馀下12人承认或被裁定暴动罪成。法官林伟权昨于区域法院判处11人监禁26个月2星期至35个月不等,另30岁男翻译员曾用锤攻击警长头部,承认有意图而伤人罪,判囚56个月3星期。  

林官判刑指理大暴动旷日持久,本案暴动属其中一部分,情节严重,惟没有证据显示各被告具重要角色,各人在场留守壮大声势,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林官续指虽然理大暴动后果严重,校园内外均遭受破坏,但没有证据显示所有破坏皆由本案造成,故不乱作推测并算在被告头上,然而亦须负上不轻刑责,并视众被告为参与程度最低参与者,终以3年监禁为暴动罪量刑起点,各人认罪扣减约五分一,犯案时未满21岁者减刑2个月,审讯中同意大部分案情再减刑1个月。其中22岁送货员柯仁龙及22岁健身教练吴日轩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另加刑1个月。

林官判处22岁大学生禤晓诺、23岁研究助理谭俊辉、23岁无业男谢兆龙及24岁救生员陆伟恒监禁26个月2星期;26岁科技公司操作员李沛珊及26岁电梯技工梁锡俊监禁28个月;29岁林浩阳监禁28个月2星期;24岁搬运工人邝小凡监禁33个月;22岁送货员柯仁龙及22岁健身教练吴日轩监禁34个月;26岁游戏机中心副经理黄文浩监禁35个月。
翻译员锤伤警长刑期最长

林官续表示、30岁翻译员温皓忠承认蓄意伤人罪,在警长拘捕疑犯时抢犯,打背4次,再用锤攻击警长头盔2次及头部右侧1次,致其右侧额叶有瘀血需进行手术,翌日出院,温皓忠为抢犯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故须加刑,在暴动现场犯案,性质较他人严重,其又以锤打头,幸好有头盔保护,终以5年监禁为蓄意伤人罪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刑期后部分与暴动罪分期执行,共囚56个月3星期。

警方回应判刑,强调被告人所干犯的罪行性质严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和游行的自由。与此同时,市民进行以上活动时亦须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活动,警方绝不姑息,定会果断执法。案件编号:DCCC 733/2020、617/2021(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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