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保释未获批 自觉要说出案件真相

2024-02-02 00:00

法院门外戒备森严。
法院门外戒备森严。

张剑虹昨日于辩方盘问下,承认自己在2021年11月向高院申请保释后「自己开始去谂,想讲返事实出嚟」,并向前来收押所探访的警署警长透露有意成为控方证人。

辩方质疑该警署警长探访时游说张成为控方证人,并指出两人并非朋友,警署警长当日初次探访张,却花上6小时。张坚决否认,又称探访期间,两人谈起「都系普通喺荔枝角收押所嘅生活呀,运动呀嗰啲嘢」。

2021年11月5日,张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遭法官李素兰拒绝。张承认同月11日有一名警署警长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访及派递上述保释决定理由书。同年11月12日,该警署警长与另一侦缉警员探访张,张表示想向警方提供资料及想成为控方证人。
否认警长游说成控方证人

辩方指出张原本由罗拔臣律师事务所代表,但后来更换律师,并于同年12月16日去信律政司,指警方邀请张成为控方证人。张称「呢个我唔清楚」。辩方追问下,张同意他被落案起诉前、于2021年6月17日至18日期间,曾3次与警方进行录影会面,他均保持缄默;但张否认遭警署警长游说成为控方证人。

当法官李素兰问到,探访期间有否提起过控方证人一事。张称「我自己睇完判词之后,自己开始去谂,想讲返事实出嚟」,而他当时没有向警员透露这个想法。

辩方质问那在长时间的探访中,该警署警长和张谈过甚么。张称只是一般荔枝角收押所的生活等事情。虽然张同意两人并非朋友,那次亦是对方首次探访。但张否认他决定成为控方证人,是因为警署警长当日的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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