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官员同声谴责外媒抹黑
2024-03-28 00:00《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后,海外抹黑频仍。特区政府及官员昨日再公开反驳英国广播公司(BBC)及《纽约时报》的失实报道,并表达强烈不满和谴责;亦轰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企图令国际社会误以为《条例》有违国际法基本原则,用心「极其险恶」。
英国广播公司以《香港23条与国安法:新条例下「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遭拒减刑》为题的报道,引起港府强烈不满。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过去曾发生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的囚犯,在提早获释的监管期间潜逃或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公众,有必要就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囚犯是否能够提早获释,施加较为严格的限制。
发言人重申,安排没有改变法庭对相关人士作出的判刑,不存在所谓「变相加刑」的问题。发言人批评,BBC引述反华组织对港府指控的同时,完全漠视英国有关恐怖主义罪犯的法律亦已收紧恐怖主义案件被定罪被告人获得「假释」的门槛,「完全是双重标准」,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斥人权研究所用心「险恶」
发言人亦强烈不满及谴责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作出抹黑诋毁和毫无事实根据的批评。发言人强调,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确保在港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障,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亦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发言人炮轰批评者肆意抨击抹黑,充分曝露其「唯恐香港不乱」的险恶用心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去信《纽约时报》,斥责题为《香港人现在只能低声谈论自由》报道「极具误导性」,强烈敦促对方停止作出危言耸听的评论。邓重申,《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明确列出罪行的犯罪要素,守法者包括来港的普通旅客,并不会误堕法网。邓续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管有煽动刊物罪行,已明确规定只有在一个人无合理辩解下管有煽动刊物,才构成犯罪;刊物是否具有煽动意图,必须在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才能确定。如果涉案人不知道刊物具有煽动意图,就不可能被定罪。
本港政商界继续表态支持《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新地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联昨指,英、美及新加坡等地均有国家安全法例,形容香港完成立法后,现时外出「安全好多」,有信心国家会继续支持香港,对于香港作为金融、财富及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亦非常有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前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亦指,未见有外国官员或商界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有太大担忧,因各方均明白国家安全并不是某个地区或国家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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