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海外法官请辞涉政治 沿用机制具实际价值
2024-06-08 00:00终审法院两名来自英国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和郝廉思请辞,不难理解是受外国势力政治操弄的结果,藉此打击香港司法独立,并动摇香港法治根基。近年接连有英国法官因抵受不住政治压力而辞任,社会有声音质疑是否有需要继续保留海外非常任法官,但在考量现实情况,这个机制仍有保留的需要。
不同范畴各具专长有助断案
郝廉思在回应英国传媒查询时,辞任是因为香港政治状况,但话锋一转却称继续对香港终院和法官独立性有充分信心。这番话前后有点矛盾,假如郝廉思对香港司法独立有信心,那么为何辞任?香港政治状况这句话更是可圈可点,别有玄机,因香港政局早已回复稳定,而港府从不干预法院审判案件,能左右郝廉思决定是来自英国政府的压力便不言而喻。
事实上,自本港在2020年6月底实施《香港国安法》后,英国最高法院正副院长韦彦德和贺知义,以及前院长何熙怡辞任或不再续任香港终院,当时岑耀信曾公开撰文,指一直有人呼吁英国法官辞任香港终院,但他指有关诉求与司法独立及法治无关,而只是为了参与政治杯葛,向中国施压。当立法会通过《香港国安条例》和法院早前对「35+串谋颠覆案」作出裁决后,岑耀信和郝廉思此时请辞,或多或少反映英国当局施加更大压力,令两人终顶不住。
当两人辞任消息传出后,特首李家超、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大律师公会均先后发声明,表示遗憾,并强调事件绝不会动摇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不过,过去4年已有5名英国法官和1名澳洲法官辞任,现时终院只剩下8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当中3人是英国法官,在压力下辞任消息恐怕陆续有来,坊间有声音认为是否有必要继续允许海外法官在终院任职。
尽管再有海外法官辞任的情况并不理想,但经研判实际情况后,终院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参加审判的机制,不但具象徵意义,还具有实际价值。首先,基本法赋权这样做,是考虑到香港回归之初,欠缺在最高法院审案经验的本地法官,而海外法官熟悉普通法地区的判刑参考,有助在裁决时给出国际的观点,并作出不偏不倚的决定,增强市民和国际社会对香港司法独立的信心。
此外,根据规定,终院在处理上诉案时,须由5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即由终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法官。若首席法官不参与聆讯,则由3名常任法官、1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及1名香港非常任法官处理。
海外法官在行内地位崇高,且在不同范畴各自有专长,如商业法、争产案、人权法、海事法等,终院会因应案件性质邀请擅长处理该案的海外法官来港参加讨论和审讯,让其发挥所长。
由于本地至今仍缺乏一些专业范畴法官,须仰赖海外法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故即使明知英国在中美博弈中选择紧靠美国,英国法官所面对的辞任压力只会越来越大,因此港府不能因此而考虑放弃聘用海外非常任法官的机制。
即使往后遇阻未能邀请到英国法官,也应加大力度向加拿大、澳洲、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招手。香港聘用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薪酬相当优厚,会按终院常任法官约40万元月薪按比例计算,还提供机票、酒店住宿、汽车及医疗服务,对退休法官来说是极具吸引力。
终院法官本地化过程仍漫长
长远而言,当局也要加紧推动终院法官本地化,但过程漫长,绝不能一蹴而就。正如新加坡独立之初,时任总理李光耀明白到司法体系未获国际认可,故将上诉终审机关放在英国枢密院,直至外界对星洲司法体系有信心,才在1993年以新加坡最高上诉法院作为终审机关。
在国际博弈下,外国势力政治立场先行,施压逼法官辞任香港终院,港府是无可奈何,但只要当局能找到适当的外地普通法法官填补非常任法官空缺,让终院履行职能,维护本港法治和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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