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医涉误杀获撤控申讼费 7.18裁决

2024-06-28 00:00

林治昆及陈小剑原各被控一项误杀罪。
林治昆及陈小剑原各被控一项误杀罪。

乙型肝炎带菌者邓桂思,2017年疑因主诊医生林治昆及陈小剑开漏药致肝衰竭死亡;陪审团今年5月裁定邓「死于不幸」。两医生原被控两项误杀罪,去年获撤控并恢复原有职务。辩方昨到东区裁判法院为两医生申请讼费,认为控方证据无法证明两医生开漏药与邓桂思死亡的因果关系,理应获批4堂讼费。控方则认为两医生的行为属自招嫌疑及值得谴责,建议法庭拒批讼费。暂委裁判官陈姵妏需时再作考虑,押后案件至7月18日下午裁决。
50岁医生林治昆及45岁医生陈小剑原各被控一项误杀罪,林治昆原被控于2017年1月20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杀死邓桂思,陈小剑原被控于2017年2月17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杀死邓桂思。控方在第4次聆讯时指明已全面考虑相关法律证据,决定撤控。

死因研讯的陪审团早前大比数裁定邓桂思于2017年1月20日及2月17日在联合医院应诊期间,因服用高剂量类固醇,未获同时处方抗病毒药,引致乙型肝炎发作而肝衰竭亡。

暂委裁判官陈姵妏指:「控方讲到专家证据咁足够,叫唔到其他证人又如何?唔明白点解控方唔告。」亦一度质疑控方是否「告早咗」。控方认为陈官的说法属事后孔明,而且控方事前预计不到「情况转变」。
两医生被医委会裁专业失当

辩方大律师罗蔚山申请讼费时表明,两名医生被捕前从未被邀参与警方调查,也没有误导警方调查方向。控方证据无法证明两名医生开漏药与邓桂思死亡的因果关系,也未能把两名医生严重疏忽导致邓桂思死亡一事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辩方强调两名医生没有自招嫌疑,即使进行审讯也「点告都告唔入」,理应获批4堂讼费。

控方重申两名医生没有为邓桂思处方抗病毒药,以致邓桂思出现急性肝衰竭,并出现死亡风险,医科本科生也知涉案情况需处方抗病毒药,可见两人疏忽程度既明显又重大,证据并不弱。而且两人在医委会纪律聆讯中被裁定专业失当罪成,亲口求情时承认开漏药,并为他们的「疏漏」而道歉,故认为两名医生的行为属自招嫌疑及值得谴责,不应予以辩方讼费。

案件编号:ESCC9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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