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拍卖许家印尖沙咀发迹屋 市值近500万

2024-09-17 00:00

债权人入禀要求许家印交出其「发迹屋」尖沙咀祥景楼物业作拍卖。
债权人入禀要求许家印交出其「发迹屋」尖沙咀祥景楼物业作拍卖。

中国恒大早前因资不抵债被勒令清盘,创办人许家印4月被高等法院下令须立即清还逾53亿元人民币债项,并下达押记令,批准若不还钱,债权人和信恒聚便可申请接管及出售许家印物业。由于许家印未清还债项,和信恒聚遂根据押记令,入禀要求许家印交出其「发迹屋」尖沙咀祥景楼物业,拍卖出售以清还部分债项。许家印一方昨缺席高等法院聆讯,法官陈锦泉遂依和信恒聚申请判令,庭上透露物业市价近500万元。

原告为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夥),被告为许家印。原告在入禀状指,许家印是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唯一拥有人。高等法院早前就双方等建筑及仲裁案件,下令许家印须向原告偿还人民币约53.18亿元,另须向原告付逾9000元的押记令申请费,另下达押记令以保证到期须付的人民币约53.18亿元获得缴付,否则许家印须立即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物业予原告接管及出售。
须清还53亿人民币债项
 

由于许家印未清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原告现要求许家印立即交吉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交出该单位的物业管有权文件,让原告自由通过地产代理、私人交易或公开拍卖出售该单位,该单位一经售出后许家印需签立物业转让契,把物业转让至买方名下。若许家印不跟从命令,则可由法庭委任的合资格人士代签物业转让契等。物业买卖的净收益应支付原告,以部分偿还人民币约53.18亿元债务及讼费等。

中国恒大于年初被清盘人接管后,3月中亦曾入禀向创办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总裁夏海钧以及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等,追讨合共约468亿港元股息及酬金,6月再入禀成功申请禁制令阻止许家印、丁玉梅和夏海钧等处理名下600亿港元全球资产,其后取得多项禁制令,限制许家印、丁玉梅及夏海钧处置其全球资产。
案件编号:HCMP108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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