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轮候长 「调解为先」息纷争

2024-10-29 00:00

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将推出「社区调解先导计划」的「绩效指标」,继续推动调解文化。
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将推出「社区调解先导计划」的「绩效指标」,继续推动调解文化。

港府积极推动调解文化,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将推出「社区调解先导计划」的「绩效指标」。法律界认同措施,盼当局增拨资源加强社区培训,解决社区纷争,实践「社区治理」,冀调解普及后,有助纾缓民事案件轮候时间冗长的问题。不过亦有律师指,现时专业人士及普罗市民对调解仍然陌生,遇事仍是投诉先行,建议当局调整策略,加强宣传,确立调解员专业注册制度,并于校园加入调解课程及推广,播下「调解为先」的种子。 

近年多份《施政报告》提到于本港深化推动调解,藉以改变社会兴讼文化,最新一份《施政报告》中,特首更明确提出多项加强推动调解服务的「绩效指标」(KPI),包括明年中完成改建旧湾仔警署为国际调解院总部的基本工程、明年内推出为期2年的「社区调解先导计划」、明年第1季或以前落实在政府合约加入调解条款,鼓励私营机构参考,以及与公务员学院协作,提供调解培训。
服务使用率低 政府拟设KPI

调解是指诉讼以外的解决争议方法,由中立和受过专业训练的调解员在不作出判决下,协助争议的当事人协商,找出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2009年司法机构推行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引入自愿参与的调解服务,让涉事各方寻找调解等另类排解方式。现时有3间调解办事处,包括调解婚姻或家事案件的「综合调解办事处」、为建筑物管理案件提供转介的「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以及处理一般调解,以小额钱债纠纷为主的「综合调解办事处(西九龙)」。

去年,共有1700人到访上述调解办事处,当中涉及家事及小额钱债纠纷调解个案的和解比率约60%,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市民采用调解服务比率仍偏低,因调解并非强制,纷争当事人有权选择不和解,继续诉诸法律行动。他曾听闻有涉及遗产继承案的一方当事人故意不调解采「拖字诀」,宁愿排期等待聆讯,冀过程中另一方年迈去世,自己可以顺利获得遗产。

拥有认可调解员及认可家事调解员资格的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主席苏文杰律师亦指,近年出席不少调解的讲座,发现由基层市民到医生及工程师等专业人士,也对调解认知不多,「只笼统知道调解可以解决纷争,但不清楚调解的定义,以及其执行方式。」他留意到,现时每当出现纠纷,当事人仍是先投诉,解决不了便聘请律师诉诸法律。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则认为,现时调解服务不普及,与公众对调解员信心不足有关,「因为看不到调解的成效。」她指,调解牵涉众多层面,例如大厦管理投诉,牵涉繁复的法例及案例,市民可能觉得找调解员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反而浪费时间,倒不及聘律师采法律程序般直截了当。

同样拥有认可调解员及认可家事调解员资格的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亦指,调解适合排解涉及社区邻里的小纠纷,诸如邻居点香拜神的气味,或楼上单位冷气机滴水的纷争,因调解较能取得弹性的协商结果,易被双方接纳。她指,虽然未知当局「社区调解先导计划」的大纲详情,但认为当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让更多普罗市民学习调解的定义和技巧,化身和事老解决纷争。

现时全港约有2000名认可调解员,亦有不同机构举办培训课程,从事地区工作的李先生数年前曾自费1.5万元报读调解员课程。他指,同班同学包括教师、护士长及工程师,「大家都希望学习调解技巧,处理工作上可能遇到的纷争。」他指,上课后学到说话技巧,懂得安抚及控制涉事双方的情绪,最后只有他取得认可调解员资格,「当时以为可以发展调解员的副业,但发现工作不多,市民的认受性不高,最后没有『续牌』。」
倡列大学必修科 中小学办讲座

有公共行政学者指,今年6月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讨论司法程序时间,当时律师会代表称多宗民事案件轮候时间长达数年,有案件等待5年才于明年开审。当时司法机构称与专责法官手上有案件、排期迁就相关律师,以及疫情导致个案积压有关。

该学者坦言,随着明年由前湾仔警署改建的国际调解院总部基本工程落成,本港更巩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但民事案件轮候时间过长绝不理想,相信当局推行「社区调解先导计划」,目的是从社区层面深化推动调解。

该学者建议,当局于香港、九龙、新界东、新界西及离岛五大区域,设调解统筹中心,整合地区相关调解服务,长远作出指导,协调及监管现有非牟利机构营运的调解服务,并提供最后法律意见,从社区开始解决纷争,实践「社区治理」,较适合现时财政紧绌情况,盼明年《财政预算案》拨款尽早成立。社会福利署社工总工会主席梁建雄认同指,于社区层面增设调解机制是好事,但仍须市民更认识及接纳调解。

要推广调解文化,苏文杰建议监管机构引入调解机制,如旅游业议会或保监局于收到相关投诉后,可要求当事人与涉事机构先进行调解,不成功才接纳投诉。他称,投诉可能是一时之气,可望经调解而化解。另一方面,他希望当局考虑就调解员订立专业的注册制度,确立其专业身份。

容海恩则建议当局增拨资源,从区议会及关爱队层面,增加培训市民学习调解技巧。江玉欢则指,调解员贵精不贵多,认为确立调解员专业地位十分重要,可望提高公众信心。国际调解院总部未来落户香港,江忧虑现时民间对调解不太信任,未来怎样推行到国际层面,促当局加强推广。

另外,苏文杰建议将调解列作大学必修科,修读工程、医科及工商管理的大学生若认识调解,有助处理冲突,日后于工作上遇到纷争,可选择调解解决。容海恩则建议于中小学播下「调解为先」的种子,如办讲座及比赛,让学生认识协商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

就明年内推出社区调解先导计划,律政司称将培训社区工作者,协助他们处理地区纠纷;计划细节正筹备中,会审视现行服务,避免资源重覆。

此外,政府计划在明年第一季或以前落实在政府合约加入调解条款,并向商会及香港律师会等机构呼吁,将调解条款纳入合约。相关政策和草拟调解条款正积极进行,律政司会适时公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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