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闪劫金行案 巴男被控抢劫提堂

2025-01-19 00:00

4日前在上水抢劫珠宝店,劫走价值近150万元的86个金首饰, 23岁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控抢劫罪。
4日前在上水抢劫珠宝店,劫走价值近150万元的86个金首饰, 23岁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控抢劫罪。

23岁巴基斯坦裔男子涉4日前在上水抢劫珠宝店,劫走价值近150万元的86个金首饰,被控抢劫罪。案件昨于屯门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4月11日于粉岭法院再讯,待进一步调查,包括CCTV片段等,获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批准。被告申请保释被拒,期间须还柙候讯。

被告穿白色上衣、绿色口罩上庭应讯,期间以外语提出欲见其妻子。控方另透露,被告牵涉一宗交通逾期罚款,及两宗不上庭手令。张官下令被告须于2月17日前缴交1,640元的罚款,另两案将于本月21日于九龙城法院听取答辩。

男被告HASSAN MUBASHAR,报称装修工人,为巴基斯坦籍,被控一项抢劫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水新丰路南丰珠宝钟表金行有限公司与其他人士,抢劫南丰珠宝钟表金行有限公司,并劫去大约86个金首饰,价值约150万港元。案件编号:TMCC16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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